2020年新冠疫情的冲击,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冷链食品追溯的高度关注。追溯体系作为责任界定和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手段,被广泛应用于食品、药品、危化品等重要产品的生产、流通管控体系中。事实上,我国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如肉菜追溯体系、酒类追溯体系、中药材追溯体系、农产品追溯、婴幼儿配方奶粉追溯体系、食用盐追溯体系等。随着春节临近、天气转凉,我国部分地区出现零星新冠疫情的传播现象,为了更好的引导、推进食品追溯建设中国副食流通协会正式启动2021年可追溯食品评定工作。
“可追溯食品 ”是指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在原料采购、生产加工、物流、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通过人工记录或电子科技手段对食品相关的信息进行追溯并获得可追溯食品标识使用权的食品。可追溯食品评定是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总局关于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完善追溯体系的意见》(食药监科〔2016〕122号、《追溯对象编码规范》(T/CFCA0001-2018)、《食品追溯 通用要求》(T/CFCA0010-2019)、《企业产品追溯体系评价方法》(T/CFCA 0002-2018)、《重要产品追溯 产品追溯系统基本要求》(GB/T 38158-2019)、《饲料和食品链的可追溯性体系设计与实施的通用原则和基本要求》( GB/T 22005-2009 ;ISO 22005:2007)等政策、标准,在行业内开展的食品追溯体系建设评定工作。“可追溯食品 ”依据评定结果分为:A(优质)、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A、B、C三级为具备合格追溯能力的食品,授予“可追溯食品”评定证书。
可追溯食品评定是从食品原料管理、生产加工管理、流通销售管理、信息系统及管理四个方面去综合评估、判断企业经营食品的可追溯能力水平。对食品企业建设和使用追溯体系起到积极的引导和示范作用。
据了解,2020年已经有福建盼盼食品有限公司、福建亲亲股份有限公司、古贝春集团有限公司、九鲜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32款产品率先通过了中国副食流通协会的“可追溯食品”评定。
追溯既是食品企业综合效率提升的重要工具,也是满足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要求、建立与消费者信任的重要角色。食品企业要理性的认识追溯,并根据自己的情况科学、合理的用好追溯。
2021年度可追溯食品评定申报已启动,企业可登录中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http://www.chinafoods.org.cn/在线申报。
中国副食流通协会可追溯食品评定办公室电话18101094027 / 010-57273495
可追溯食品标识样标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