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热闻
1、通知·公告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6号〕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乳制品、饮料、食盐、食糖、肉制品、豆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蜂产品、罐头、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30大类食品71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食用农产品、酒类、水产制品等3大类食品5批次样品不合格。(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保健食品保健功能配方文献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科学依据的技术审查,提升产品功能研发的科技支撑水平,依据《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细则(2016年版)》,起草了《保健食品保健功能配方文献审评要点(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关于印发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216号) 【解读】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制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指南》从五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肉类加工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具体措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的紧急通知
2020年7月16日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3·15晚会曝光了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海参养殖户违法违规使用农药敌敌畏、兽药经销商违法向养殖户出售土霉素原粉等问题,暴露了当地海参养殖用药及其他投入品的经营、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引起社会各方面对海参质量安全的高度关注。为切实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不断加大对违法违规使用农药和禁用药、销售原料药以及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养殖海参质量安全,农业农村部发布紧急通知,加强海参养殖用药监管。(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就《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0年8月24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0〕600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的工作,强化依法科学履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对原《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章程》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请遵照施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食品安全·曝光台
广东惠东县:病死猪制腊肉损害公益 检察机关诉请十倍赔偿
近日,由广东惠东县检察院提起的彭某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县法院公开庭审,被告人彭某根被判处刑罚外,还被判令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自2012年2月始,彭某根雇请了贺某来、刘某伏(均已判决)两人在其租用的位于惠东县平山街道的出租屋内进行腊猪肉无证加工生产。期间,彭某根负责病、死猪的购买,贺某来、刘某伏负责屠宰,然后再使用日落红色素及工业盐、非食品级亚硝酸钠等化学试剂对猪肉进行腌制并加工制成腊猪肉,制成的腊肉再由彭某根进行销售。(惠东检察微信号)
点评:惠东县检察院认为彭某根收购病、死猪,并在病、死猪肉中掺入工业盐、亚硝酸钠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后进行加工销售,严重破坏了食品安全管理秩序,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依法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县法院在判处被告人刑事处罚的同时,判令其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和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网红”高价减肥药竟含违禁成分长沙警方抓获31名疑犯
“不锻炼,不节食,一个月能瘦二十斤。”家住长沙岳麓区的周女士轻信网上宣传,花高价在微商处购买几盒减肥药服用几天后,还未等到变瘦,身体就出现心跳加快、口干舌燥等异常反应。长沙市公安局20日对外透露,该局辗转多个省市,成功破获一起涉案4000余万元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中国新闻网)
点评:经抽样送检,该减肥药中被检测出含“西布曲明”成分(国家明文规定食品中禁止添加物质)。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一生产销售假酒作坊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武陵镇有一生产假酒作坊。该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抽调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红云街道一间约40平方米的房屋内发现大量各类白酒包装材料和各式酒瓶,现场2人正在洗瓶灌酒,执法人员当即查扣已生产打包好的假邵阳大曲65件、假四特酒27件、假小郎酒9件、散装白酒50公斤,并对其进行了取样。(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评:经立案调查,该作坊负责人杨某舫没有办理生产白酒相关生产许可证,不能说清酒瓶和包装材料来源,且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款之规定,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杨某舫生产的白酒进行了扣押。经对样品检测,杨某舫生产销售的白酒中均检测出按国家标准规定不得在白酒中添加使用的物质。依据《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之规定,该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汇总|2020年上半年共有45批次不合格酒类未准入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5%
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20年1月-6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化妆品信息,食品伙伴网不完全统计,2020年上半年共有45批次不合格酒类未准入境,重量总计114253.96千克,比去年同期的36批次增长了25%。(食品伙伴网)
点评:2020年上半年未准入境的酒类涉及葡萄酒、啤酒、高粱酒、威士忌和利口酒,其中,啤酒数量最多,有29批次。上半年未准入境酒类不合格原因主要为含有杂质、标签不合格、感官检验不合格、违规使用化学物质金箔、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其中,标签不合格居首位,有28批次。
汇总|2020年上半年62批次化妆品未准入境同比增长55%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2020年1月-6月未准入境的食品化妆品信息,食品伙伴网统计了2020年上半年未准入境化妆品情况。2020年上半年,全国海关检出安全卫生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化妆品有62批次,较2019年上半年的40批次增加55%。(食品伙伴网)
点评:统计显示,化妆品未准入境的原因有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重金属超标、超过保质期、防腐剂超标、标签不合格、微生物污染。其中,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或合格证明材料的有43批次,约占所有未准入境化妆品的七成。
邵阳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一批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典型案例
邵阳市市场监管局结合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清查和整顿。现将行动期间查处的第一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发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评:第一批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有十起,包括:邵阳市香美调料食品厂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邵阳市双清区振旺调味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标注虚假保质期的食品案;邵阳市双清区飞翔冷食经销部擅自涂抹食品标签案;胡小平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邵东市佘田桥镇春云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邵阳市双清区芙蓉兴盛超市洋溪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邵阳市双清区罗顺成冷冻批发店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案;湖南水庄山泉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武冈市粤湘楼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绥宁县农家特产店经营没有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制品案。
3、国内食品资讯热闻
婴配产品配方注册批准信息-2020年上半年盘点
2020年上半年,婴配产品配方注册批准的速度放缓,据统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共发布了282款婴配产品配方注册决定,其中,变更注册占绝大多数,约为80%,首次申请注册获得批准的仅占11%,另有9%尚不明确申请类型。食品伙伴网从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的汇总和分析。(食品伙伴网)
点评:2020年上半年公布的批件中首次通过婴配产品配方注册批准的产品数量很少,大部分产品都是申请标签变更,配方注册获批进度放缓。由于疫情影响,也给现场核查尤其是海外现场核查增添了阻力,期待国内国际各项工作都尽快步入正轨,加快婴配产品配方注册批准的审批进程。
《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清单(第一版)》解读
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市场监管领域15个部门研究制定了《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日前以16部门联合通知的形式印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点评:《清单》包含35个抽查领域、74个联合抽查事项,都是从市场监管领域16个部门各自的抽查事项清单中,按照检查领域、检查对象一致的原则选取的,其中很多属于以往检查频次较高的事项。《清单》按照涉及的行业、领域职责分工情况,设置了每个抽查事项的发起部门和参与部门,使联合抽查中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便于执行。印发《清单》的通知对《清单》内容和实施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对下一步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
2020年上半年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情况盘点及分析
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制度实施已有4年,很多备案类保健食品的生产企业已开展了保健食品的备案工作。今年的疫情是否对保健食品的备案产生影响,2020年保健食品备案情况如何,食品伙伴网注册部为小伙伴们整理了2020年上半年国产保健食品的备案情况。(食品伙伴网)
点评:2020年上半年,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公示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共计436款。共有19个省份发布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信息。从目前公示的备案产品数量来看,2020年上半年备案产品较2019同期备案产品略少一些。
2020年上半年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盘点
进口保健食品备案信息在2020年1月15日公布10个产品信息后(其中涉及到备案号J2020的产品仅有2个),时隔近6个月,7月3日再次发布备案信息,一次就发布了30个,这让一直认为保健食品审批进度缓慢的一些人,又看到了希望。本文统计了2020年上半年发布的这32个进口保健食品的相关情况。(食品伙伴网)
点评:按批准时间统计,截止2020年6月23日共有104个产品获得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仅2020年上半年就发布了32个产品信息,占整个备案信息发布数量的30.8%,此外,2020年新增的备案申请人数量也在增加,说明随着保健食品“备案制”的实施,越来越多的境外企业希望将产品投入到中国市场。
2020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报告
为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守底线、防风险工作,中国农科院质标所舆情监测团队受监管司委托,对互联网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舆情开展全天候跟踪监测,经汇总研判后形成快报。现将该团队整理的《2020年上半年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报告》进行编发,供参考借鉴。(农业农村部)
点评:从今年上半年监测总体情况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舆情热度较往年同期降低,舆情形象整体上以正面为主,网民关注的热门话题主要集中在“春耕生产与农资打假”“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试行”“新冠肺炎疫情与农产品食用安全”三个方面。
餐饮行业“禁限塑令”解析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提出了塑料污染治理分阶段的任务目标。《意见》作为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的“升级版”,自发布以来就引起了相关部门及企业的高度重视。食品伙伴网就餐饮行业禁限塑料品类、禁限措施及处罚、禁限产品替代方案三方面对餐饮相关禁限情况进行解读分析。(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相关企业,选择任何一种替代方案都要有相关标准法规作依托,也就是说一定要有个评估可行性的过程或方法。对很多餐饮企业来说业务影响最小化的方法就是选择可降解材质的一次性餐饮具。目前,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可降解餐饮具相关标准法规的制修订工作,有些协会已发布了相关的团体标准,大家可以参考。
中国乳业的质量现状
乳制品的整条价值链中包括了3个重要环节,即生鲜乳的生产、乳品制造及乳品消费,这一产业链中的任一环节都将影响到乳制品的质量安全,乃至整个乳业的发展。本文将主要从原料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以及乳品加工过程中的营养保障两方面入手,并对乳品企业在保障产品质量中采取的措施进行概括,对中国乳业的质量现状进行介绍。(央广网)
点评:乳业是食品质量安全最具代表性的大产业。近年来,在世界乳业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的乳业也步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2018年,中国奶类产量3176.8万吨,乳制品产量2687.1万吨,我国成为世界奶业生产大国之一,奶类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3.8%。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召开2020年上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会
7月16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召开2020年上半年形势分析会,总结上半年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部署下半年重点工作。(农业农村部)
点评: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落实导向,扎实做好下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
二、国际热闻
1、国际预警
赭曲霉毒素A含量升高爱尔兰召回一批小米片
2020年7月21日,爱尔兰食品安全局发布2020.40号预警通报,赭曲霉毒素A含量升高,爱尔兰召回一批小米片。(食品伙伴网)
点评:受召回产品从乌克兰进口,重量为250g,批次为10.2020(3003),保质期到2020年10月31日。
含未申报过敏原 澳新食品标准局召回一款米浆
2020年7月22日,澳新食品标准局(FSANZ)发布召回通告,KFBWPTY LTD 正在召回一款米浆,因为产品含未申报过敏原(牛奶)。(食品伙伴网)
点评:产品原产国为韩国,名称为OKF BrandRice Milk ,重量为500mL和1.5L。该产品在西澳大利亚州的亚洲杂货店销售。
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2020年第29周)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20年第29周通报中,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通报中国食品及相关产品有6例。(食品伙伴网)
点评:提醒各出口企业,要充分了解进口国对产品的要求,注意产品中各种致病菌的存在,同时注意食品接触性材料中各物质的迁移量,保证产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规避出口风险。
2020年7月中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更新至7月19日)
7月1日-19日,韩国食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了我国出口韩国食品违反情况,涉及加工食品、农林产品和器具及容器包装等。(食品伙伴网)
点评:出口阶段违反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均作返回出口国或废弃处理。
加拿大拟修订氟氯吡啶酯和MCPA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
2020年7月23日,加拿大卫生部发布PMRL2020-10、PMRL2020-11和 PMRL2020-12号通知,有害生物管理局拟修订氟氯吡啶酯( Halauxifen-methyl)和MCPA在部分食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食品伙伴网)
点评:征求稿评议期为2020年7月23日到2020年10月6日。
2、国际食品
西班牙的食品安全监管是怎样的(上)
西班牙是一个美食盛行的国度,比如西班牙海鲜饭,土豆饼,伊比利亚火腿等等,每一种说起来都是令人垂涎欲滴的,那么这些美食都是由哪些部门和机构负责监管的,所监管的依据是什么,如何监管的呢?食品伙伴网通过对西班牙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研究,总结了西班牙食品监管的概况,希望对出口西班牙的企业给与技术上的指导,本次食品伙伴网主要为大家介绍“西班牙的食品安全监管是怎样的(上)-谁来负责”。(食品伙伴网)
点评:西班牙的食品主要由西班牙农业、渔业与食品部,西班牙卫生、消费和社会福利部和西班牙食品安全与营养局负责监管。
越南食品安全局发布假冒保健食品产品信息
据越南食品安全局信息:近期,该机构收到许多举报关于G Star草药补品,该产品由位于河内市,Thanh Tri县,Thanh Liet街47号,5楼的Alpha gold医药化妆品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出品。根据举报信息,该保健食品中含有不合格酚酞物质。(食品伙伴网)
点评:目前,相关执法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此案,越南食品安全局就此事件发布警示:消费者切勿购买述保健食品,若有发现出售此产品立刻向食品安全局热线电话举报。
俄方通报输华油菜籽植物检疫证书造假
俄罗斯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官网7月20日报道:该局自我国海关总署获悉相关信息后对运往我国的23批油菜籽产品进行检查,证实产品随附的植物检疫证书存在造假行为。(食品伙伴网)
点评:俄兽植局已将相关信息传达至俄罗斯联邦安全局、俄罗斯联邦海关总署和其它相关权力执行机构。目前该事件正在进一步审查办理中。
非法进口新鲜蔬菜和加工食品新加坡五家进口商共被罚款28000美元
2020年7月22日,新加坡食品局发布消息,五家进口商因非法进口食品共被罚款28000美元。(食品伙伴网)
点评:新加坡食品局表示,非法进口来源不明的食品会造成食品安全风险,所有进口新加坡的食品都须符合食品局的要求及食品安全标准。只有持有执照的进口商才可以进口食品,且每批货物都须申报并附上有效的进口准证。非法进口新鲜水果和蔬菜,一经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美元,或最长三年监禁。非法进口加工食品,可被判罚款最高1000美元,如其后被定罪,可被判罚款最高2000美元。
欧盟拟修订肉类中旋毛虫官方控制实施条例
2020年7月17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咨询文件,拟修订欧盟委员会条例(EU)2015/1375《肉类中旋毛虫官方控制实施条例》,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2020年8月14日。(海关总署)
点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补充了“在旋毛虫项目检测结果出来之前,在猪肉产品可追溯和保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允许对其进行进一步分割”的规定;关于出口到欧盟的猪肉卫生证书应加注已对旋毛虫项目进行检查的要求已在其他法规体现,因此删除(EU)2015/1375中相关要求;修订了猪肉产品旋毛虫项目的检测方法。
三、食品科技
研究揭示大豆根瘤中磷稳态调节机制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作物科学研究所解析了大豆维持根瘤中磷稳态的调节机制。该机制的解析拓宽了人们对大豆磷稳态调节机理的理解,为大豆的氮磷高效分子育种提供新的理论基础。相关研究成果在线发表在《植物生理学(Plant Physiology)》上。(中国农业科学院)
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有望成倍提高我国大豆产量
近日,玉米大豆间作新农艺机械化智能化装备开发合作项目签字仪式在四川农大成都校区举行。玉米大豆间作新农艺机械化智能化装备开发合作项目由陈学庚领衔,四川农大联合江苏大学、石河子大学将开展联合科技攻关,以满足玉米大豆间作新农艺要求的全程机械化智能化农机装备开发为目标,完成适用于玉米大豆带状间作大规模种植的播种机械、植保机械和收获机械开发,并进行示范和推广应用。(农民日报)
番茄果实花青素结构及主要修饰类型获解析
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功能基因创新团队通过对紫果番茄中花青素的研究,解析了番茄果实中花青素结构及主要修饰类型,并发现了番茄果实中4种新的花青素成分,为解析番茄果实花青素合成和代谢奠定了理论基础。相关研究成果在线发表在《食品化学(Food Chemistry)》上。(中国农业科学院)
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
为全面展示科技创新成就和科技战疫成效,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促进科技创新和科学普及协调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科技部、中央宣传部、卫生健康委、中国科协将共同主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