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研究】食品供应链金融
发布时间:2020-06-18

9.1 供应链金融产生的背景与发展

9.1.1 供应链金融的产生背景

首先,中小型企业需要创新性融资方式。众所周知,中小企业一直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中小企业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约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60%左右,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的50%。但是,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另一方面,企业间分工的发展使得供应链中的企业从全球范围内进行采购与外包业务,从而产生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全球贸易的快速增长。在传统的贸易中,主要采用信用证(国际)与支票(国内)等结算方式。而在基于供应链的全球贸易中,频繁的业务往来使得信用证结算方式不再适用,赊账这种结算方式在全球贸易中被得到广泛应用。但根据国际信用服务机构科法斯集团(Coface)针对中国中小企业开展的信用风险调查结果显示,赊销已经成为企业间最为普遍的支付方式。在采用赊销方式进行结算的中小企业中,越来越多的企业面临逾期还款的问题,并且,超过180天未还的情况也是逐年增加。这表明,中小企业在实际运营中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日益严峻。在这一背景下,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创新性的融资方式,近年来,逐渐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途径。

其次,商业银行需要创新商业模式。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如今也面临着商业模式创新的必要,从而进一步推动了供应链金融的产生。目前,中国商业银行的利润来源主要靠存贷利差。据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银行业价值创造报告》显示,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中,存贷差收入占银行主营业务收入的绝大部分,平均在80%左右。而国外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一半以上的利润来源均是中间业务收入。因此,供应链金融成为我国商业银行新的业务生长点和利润来源。

再次,国家政策要求积极发展供应链金融。从国家层面来看,供应链金融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是当前政策关注的重要方面。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国家层面第一个关于供应链的文件,也就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在其中,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2018年,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等8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的通知》,进一步强调“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商业银行、相关企业等开展合作,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那么在此背景下,供应链金融逐渐得到了蓬勃发展,并成为理论界与实践界关注的热点话题。

9.1.2 供应链金融的概念

Michael Lamoureux(2008)提出,供应链金融是指在一个经济生态圈内,以核心企业为主导,通过对商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进行整合和控制,利用成本分析和融资管理等手段对资金的可得性和成本进行系统性的优化过程。供应链金融一定是基于实体供应链。金融服务商不仅关注供应链中的焦点企业,同时也会基于供应链中的真实交易为供销企业提供融资优惠。从而实现以供应链带动金融,再用金融去夯实供应链。因此,供应链金融是一种集物流运作、商业运作和金融管理为一体的管理行为和过程,它将贸易中的买方、卖方、第三方物流以及金融机构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实现了用供应链物流盘活资金、同时用资金拉动供应链物流的作用。

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供应链金融是一种创新型的金融产品,商业银行通过把握中小企业与供应链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关系,对供应链中的上中下游相关企业提供整体融资授信服务,由单个企业的风险管理转换为对供应链的整体风险管理,对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行授信支持及其他结算、理财等综合金融服务。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供应链金融是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中小企业通过利用与供应链核心企业之间的贸易关系,将核心企业的信用嫁接过来,取得银行贷款授信,从而解决了缺少固定资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的问题,最终通过与核心企业的贸易达成来进行贷款偿还。

9.1.3 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1)发展阶段

供应链金融是近几年供应链管理和金融理论发展的新方向,是最新发展起来的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手段。在 21 世纪,供应链金融在世界范围内得到快速发展,面向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各种融资模式、方法、产品不断出现,各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其中。发展至今,中国的供应链金融,大体上经历了3个阶段。

第一阶段:金融机构主导的供应链金融

以金融机构为主导,依托于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向上下游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是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这是互联网技术未实现之前传统金融机构的做法,也是供应链金融的初始模样。

在互联网技术还未开启的时代,金融机构根据核心企业“1”的信用支撑,以完成对一众给核心企业提供服务的中小微型企业“N”的融资授信支持。商业银行的确是供应链金融的主体,产业供应链的参与各方与银行之间是一种资金的借贷关系,与传统借贷相比,结构方式发生了改变,也就是说传统借贷是点对点的关系(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而供应链金融1.0则是点对线的关系(银行与供应链参与各方之间的关系)。但是作为金融服务的主体——银行,并没有真正参与供应链运营的全过程,只是依托供应链中的某个主体信用,延伸金融服务。并且整体操作在线下进行,不仅效率低下,大量的交易数据分散在外,并没有得到有效利用。

第二阶段:产业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

经历了供应链金融1.0阶段的摸索,供应链金融进入产业与要素的结合的阶段。并且此阶段将传统的线下供应链金融搬到了线上,让核心企业“1”的数据和金融机构完成对接,从而让金融机构随时能获取核心企业和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仓储、付款等各种真实的经营信息。

此阶段与第一阶段不同的是其以产业企业为主导,银行作为流动性提供者,利用供应链作为支撑点来带动资金流,产业和银行共同作为综合风险管理者推动产融结合。金融服务的主体以及其在供应链中的位置已经发生了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提供者逐渐从单一的商业银行转向供应链中各个参与者,也就是说供应链中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第三方或第四方物流,其他金融机构(如保理、信托、担保等)都可能成为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因此,在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过程中,出现了生态主体的分工,即供应链直接参与方成为了供应链金融交易服务提供商(供应链运营信息的聚合)和综合风险管理者(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设计和提供),而传统的商业银行逐渐从融资服务的主体转向流动性提供者(提供资金方)。

有了互联网技术的支持,服务企业不仅与上下游企业、物流服务提供商、商业银行产生关联,而且整个的交易过程、物流过程和资金流过程是由服务企业设计和组织,供应链其他各参与主体与服务企业之间形成了序列依存关系,因此,其在网络中具有很好的信息资源。在这个阶段,金融服务全面向线上迁移,数据开始积累和集聚,但这种大数据只涉及了关键的核心企业,对其上下游中小企业的控制力不足,虽然已经取得了核心数据的支持,对于真正借款的中小企业未完成实际的数据收集和掌控。

第三阶段:平台企业主导的供应链金融

基于前两个阶段的积累以及互联网技术的深度介入,供应链金融突破了单个供应链的限制,提供金融服务的企业“由一变多”,资金的来源更加丰富,而资金成本进一步降低,金融生态和产业生态产生循环迭代作用。

进入3.0阶段,作为金融服务主体的企业,其功能和位置发生了更大拓展。此时服务企业不仅仅是供应链运营的组织者,更为成为供应链平台的建构者。平台的搭建颠覆了过往以融资为核心的供应链模式,转为以企业的交易过程为核心。出现了货物质押之外的方式,通过在企业交易过程中应收账款的质押等方式,金融机构要搭建一个服务平台,让中小企业的订单、运单、收单、融资、仓储等经营性行为都在完整的呈现在系统中,同时引入物流、第三方信息等企业,搭建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在这个系统中,核心企业起到了增信的作用,使得各种交易数据更加可信。

即在供应链金融2.0阶段,服务企业发挥着供应链业务协调者和流程管理者的作用,而在3.0金融阶段,除了上述功能外,服务企业更是网络链的平台建设者、管理者和规则制定者,因此,服务企业与其他组织和企业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序列依存,更是池依存和相互依存关系。此外,网络中的参与主体范围极大扩展,不仅是供应链各环节都形成了复杂的群落(如不再是单一的上游或下游,而是上游或下游本身就形成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网络),而且供应链的参与方从直接利益相关方延伸到了各种间接利益相关方(如一些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在此阶段,大数据技术被运用于供应链金融服务当中。于此同时,生产平台、贸易平台、物流平台、政务平台及其他服务平台等多平台数据的重新融合,使数据的丰富度和深度大大增强。

2)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

 

数据来源:艾瑞 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9.1 2013-2018年中小型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

2013-2018年中小型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如图9.1所示。供应链金融是近年来供应链管理领域与金融领域发展的新方向,其产生和发展主要为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渠道,主要业务形态有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预付款融资和战略关系融资。现阶段,我国中小型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已有一定体量,2013-2018年中小型工业企业应收账款和存货规模都呈一种上升的趋势,其中,中小型工业企业应收账款由5.9万亿元上升至8.5万亿元,中小型工业企业存货规模由5.2万亿元上升至6.3万亿元,如此稳定的增长趋势说明了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在不断增长,这为开展相应的供应链融资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数据来源:艾瑞 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9.2 2013-2018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及增长速率

2013-2018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及增长速率如图9.2所示。目前,我国供应链金融已经从初期的摸索阶段转入快速发展阶段,市场规模持续增长。2013-2018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呈现不断增长的趋势2013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约为1.4万亿元,虽然在今后的五年中增长速度开始变缓,但也始终保持在5.3%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18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已达2.0万亿元,实现了1.5倍的增长。2.0万亿元的实现,让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目标,使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不断迈向新台阶和新高度,我国要重视供应链金融市场,不断研究提高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的新方法。

9.1 中国供应链金融典型模式及企业

模式

说明

代表企业

电商平台模式

电商平台主要以各店铺在电商平台上的交易流水账作为信用额度的风险评估依据,为各店铺提供货款。

阿里巴巴、京东等

物流平台模式

主要以物流企业掌握物权为核心,引入第三方物流机构评估与监管,以物流中货物、仓单作为抵押物,为各物流客户提供货款。

顺丰速运、怡亚通等

软件企业模式

构建基于SOA(面向服务的体系结构)的供应链云平台,以下游供应商的应付款、上游经销商的预付款等信息作为信用额度的评估标准,为供应商、经销商提供贷款。

金蝶、汉得信息、用友等

资料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我国供应链金融典型模式及企业如表9.1所示。在市场规模快速扩张下,各种供应链金融模式的竞争格局也初步显现,典型的有电商平台模式、物流平台模式、软件企业模式。电商平台模式以各店铺在电商平台上的交易流水账作为信用额度的风险评估依据,为各店铺提供贷款,代表企业有阿里巴巴、京东等;物流平台模式,以物流中货物、仓单作为抵押物,为各物流客户提供贷款,代表企业有顺风速运、怡亚通等;软件企业模式通过建立供应链云平台,以下游供应商的应付款、上游经销商的预付款等信息作为信用额度的评估标准,为供应商、经销商提供贷款,代表企业有金蝶、汉得信息、用友等。

不过,供应链金融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例如,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兴事物,还没有建立起完善并适应其业务特性的风险管理理念,也没有相应的规范机制,在具体放贷的过程中并不能完全摆脱传统的授信业务中的抵押担保理念。

再如,供应链金融涉及的企业众多,这些企业之间相互制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很容易导致供应链融资出现混乱和不确定性。另外,由于供应链风险还具有扩散的特性,一旦供应链上的某一企业经营状况发生意外,就会导致该节点融资出现问题,极易造成该融资问题迅速蔓延到整个供应链,最终引发金融危机。

 

数据来源:艾瑞 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9.3 2018-2022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预测

2018-2022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预测如图9.3所示。可见,我国供应链金融行业还有很大改善空间,未来可根据不同企业的融资需求设置不同的融资产品、制定科学的内部风险管理程序等方式解决问题。一旦存在的问题逐渐化解,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将继续得以增长,2018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达到2.0万亿元,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重视,尤其是中小型企业,供应链金融市场前景大好,中小型企业发展机会不断增加,这会使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将保持增长趋势。预计到2022年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达到2.4万亿元。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的稳定增长对我国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9.2 食品行业中的供应链金融

9.2.1 我国食品企业融资现状

第一,当前中小型食品企业融资难度大和成本高是亟需解决的问题。融资难是全世界范围中小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在传统融资模式下,我国食品企业融资面临两大较为凸显的问题:一是融资难度之大,传统融资模式对融资对象有着极为苛刻的要求,作为中小型规模的食品企业往往难以满足金融机构对其经营规模、资产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无法提供相应的抵质押物;二是融资成本之高,基于前述融资难问题的存在,即便是获得金融机构的融资,其成本也是一般中小型食品企业难以承受的,无形中增加食品企业经营的困难。

经过实际调查一家资产总规模在1.5亿元,销售收入在5000万以上的食品企业在银行申请1000万的授信,其融资成本一般要达到10%以上,其前提还在于提供了抵质押率不超过55%的抵押物和质押物。虽然这并非普遍情况,但不争的事实是传统融资模式下食品企业融资的成本是比较高的,如果将繁琐的审核成本计算在内,其综合成本将会更高。由此可见,传统的融资模式对食品企业而言会在无形当中增加其经营的成本,从而侵蚀最终受益。

第二,目前食品供应链金融具有天然的优势。首先,食品企业本身具备较长的产供销环节,食品生产从农业生产阶段,到原材料运输、食品加工到供销环节,周期很长,且关联的企业涵盖食品企业、物流企业、化工企业、批发和零售企业等及相应的服务部门,形成了大范围的食品供应链系统。其次,食品企业在很多环节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支持,具有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基础,相对而言其经营风险、违约风险较低,容易得到金融机构的支持,融资效率能够得到提高。当然,食品供应链金融并非属于零风险行为,同样需要面临传统融资所拥有的各类风险,包括在生产环节、供应环节、销售环节等各个环节的风险。食品供应链金融一方面降低了融资过程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降低融资成本,前者是对金融机构而言,后者是针对食品企业而言,综合效应是提高融资效率而最终达到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

食品供应链金融为我国食品企业融资难困境的化解提供了重要的渠道,食品供应链金融本身具有相应的优势。通过食品供应链进行融资,食品企业与银行均可获得对应的收益,各自的经营成本都有所下降,达到了双赢的效果,实现了帕累托最优。

总而言之,食品供应链金融具有理论上的支撑和实践上的参考,为化解食品企业融资困境提供了可能,实践中众多食品企业的积极探索也在不断推动食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但是同时也需要对供应链金融相应环节中存在的细节性问题需要进行解决,在技术层面研究更多可行的解决办法,将食品供应链金融模式逐步推广。

9.2.2食品供应链金融的模式

1)食品企业的传统融资模式

融资难、融资贵是我国食品企业普遍面临的问题,资金匮乏对企业发展而言无疑阻碍其生存与发展。我国食品企业中90%以上为中小型企业,属于融资约束较重的群体,加之我国食品工业发展一直较为落后,部分食品企业并具备良好的信用基础,因此融资困境有增无减。传统融资模式下,多以银行为代表的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作为融资的主要渠道。食品属于高运输成本商品,并且食品行业也带有浓厚的地域色彩,这些因素都使得食品行业在扩大规模、进行再推广方面需要很大的资金支持。食品行业和其他行业一样,其融资模式分为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其中债务融资主要是发行债券、商业银行贷款和民间借贷;股权融资主要是进行上市。发行债券是企业以债券的形式筹措资金的行为过程,债券的发行者必须按照规定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书,并需要经过严格审核。而我国食品行业的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所以发行债券这种融资模式虽然对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有重要作用,但交易成本(金融机构的利润、税收和薪酬)巨大。

1. 商业贷款

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贷款这种融资模式对我国食品企业存在一定困难,银行等金融机构首先会面向有效贷款需求,即那些符合银行信贷准入标准的企业,因为这部分贷款放得出、收得回、风险低、呆账坏账发生率低。而食品行业中,中小型企业和小微企业较多,存在规模较小、缺乏资产抵押、商业信用度较低,缺乏担保等问题,因此并不是商业银行贷款的首选。除此之外,食品行业的收益相较高附加值行业而言缺乏优势,不确定性因素较多,企业经营存在一定的风险。对食品企业来说,贷款成本高、风险大、监督难,这些因素都造成了企业向商业银行贷款难的困境。相对于向商业贷款而言,民间借贷的门槛相对较低、贷款手续简单。民间借贷作为一种资源丰富、操作灵活便捷的融资手段,具有一些优点,但利息较高,会增加企业的运行成本和偿还风险,而食品行业中的多数企业利润不高,对于它们来说所需承担的资金压力较大。

2. 股权融资

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出让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股东的融资方式。按渠道可分为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公开市场发售即通常说的上市,上市的筹资费用一般主要包括固定成本、成功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固定成本为600-800万之间,成功费3%左右,费用比例约为10%)。企业如果上市成功,再融资的成本会很低,约为1%~2%左右,而且持续融资的能力会增强。由此看来,上市可能对大型企业来说是一个较好的融资模式,但对于食品行业而言则不尽然,资本筹集量与筹资成本是负相关关系,资本筹集量越小,成本则越高,对于中小型食品企业来说,它们的财务指标快要达到或是刚刚达到交易所上市的要求,面对较高的交易成本,显得力不从心。达晨创投的负责人在谈及食品企业IP0时指出:面对现在食品行业呈现出的结构分布不均、集中度高的特点,上市这种融资途径虽然机遇很大,但挑战也确实不小。由此看来,通过上市进行融资这种模式对我国食品企业来说也不是首选。

现阶段中国企业R&D投入主要来源于自身现金流、注册资本增加以及商业信用。随着我国开放型经济的不断发展,参与国际资本融资的活动也越来越多,为拓展我国食品行业企业融资渠道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市场。然而,传统的融资模式并不能完全覆盖食品行业,这是我国食品工业亟待需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原因。基于我国的金融制度,间接融资在食品企业融资过程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间接融资多以银行信贷为主,包括信托机构提供的信托贷款。传统金融提供的资金支持多面向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而对处在发展的中的中小型食品企业支持力度较低,对食品企业而言,要获得银行信贷同样存在困难。在当前经济新常态背景下,银行收缩信贷,其他金融机构也谨慎介入,导致了以食品企业为代表的众多中小企业难以及时获得企业经营所需资金。对直接融资模式而言,与间接融资具有同样的特点,由于其行业属性使然,食品企业难以获得资本市场的青睐。此外,FDI对我国食品工业的资本形成、技术进步和出口贸易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拓宽了食品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促进食品工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由于垄断问题和FDI挤出效应的存在使得我国食品工业利用FDI效果并不佳。因此,我国食品工业利用FDI并不具有普遍性。因此,传统融资模式并不能满足我国食品企业的融资需求,因此探索新的融资模式对食品企业获取资金具有重要意义。

2)食品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

食品供应链通常以某家核心食品企业为中心,在其基础上建立其完整的贸易链条,食品供应链环节中的企业可根据上下游之间的贸易进行低成本、高效率融资。食品供应链金融并非仅以核心食品企业为中心,凡是基于食品供应链管理的融资均可视为食品供应链融资,均属于食品供应链金融的范畴。基于这个假设,食品供应链金融的概念得以拓展,而食品供应链金融也有了更加全面的理论指导。食品供应链金融模式成为可以有效解决企业融资难症的关键,是食品企业化解融资困境的重要渠道。根据我国现有的实践经验,食品供应链金融分类如表9.2所示。

9.2 食品供应链金融模式

融资模式

质押物

所处阶段

应收款类

债权

销售商品阶段

预付款类(融通仓)

物权(存货)

所有环节

库存类(保兑仓)

物权(预先购买)

原材料采购阶段

1. 应收款类融资模式

应收款类融资是指从货物销售到款项回笼前,销售方由于资金短缺,将应收款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核心食品企业或其它有实力的供应链金融运作企业平台融资,支付一定对价后,提前取得相应的货款进行使用和周转的一种融资模式,该模式能有效解决销售方临时性资金周转需求,维持公司经营的正常运作。在这种模式下,基于采购方在金融机构或食品供应链金融相关的食品企业的信用基础,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提供贷款单位的授信风险。根据应收款类融资在金融机构或食品供应链金融企业是否有追索权或称债权是否真正转移,分为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融资,即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无追索权的应收账款融资,即应收账款保理。具体操作方式如图9.4所示。

 

9.4 应收款类融资模式

①中小型食品企业与核心食品加工企业签订食品收购合同。

②中小型食品企业收到核心食品加工企业的应收款单据。

③中小型食品企业将应收款单据作为质押物交给商业银行,并向其提出贴现

申请。

④中小型食品企业将所出售的食品交由商业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

⑤第三方物流企业将该批食品的提货单提供给商业银行。

⑥核心食品企业向银行证明该应收款单据,并承诺付款。

⑦商业银行对中小型食品企业提供应收款贴现融资。

⑧核心食品加工企业对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偿付,并取得食品提货单。

⑨核心食品加工企业通过提货单向第三方物流企业提取所购买的食品。

2. 预付款类融资模式(融通仓)

预付款类融资模式(融通仓)是企业以其存货为质押向金融机构或供应链金融企业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也是以物流企业为主导的供应链金融运作模式下的产品创新。作为集物流、资金和信息流三流合一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模式,为中小型食品企业开辟了融资的新渠道,加速企业资金周转,保证企业的正常运作。在这种融资方式下,存货作为抵押物的监管企业、货物权属认定、动态安全库存水平是金融机构或供应链金融企业考察的重点。由于金融机构或供应链金融企业无法动态监控存货作为抵押物的具体情况,将选择经其考察或长期合作资质良好的专业的物流企业协助作为存货流通中的监管者。同时金融机构或供应链金融运作企业还可以授予专业的或规模化的物流企业一定金额的授信额度,由物流企业直接对需求企业进行融资贷款,在简化流程的同时降低授信风险,提高整体运作效率。

融通仓融资模式主要有信用担保融资模式和质押担保融资模式两类。

第一,信用担保模式是专业的、规模化的物流企业获得金融机构或食品供应链金融企业的授信额度后,由物流企业对质物进行仓储管理和监督服务的模式,代表金融机构或食品供应链金融企业同需求方签订仓储管理协议和质押借款合同的形式。物流企业监管的存货作为信用担保品,解决融资企业的资金需求。该方式在提高贷款业务运作效率的同时也有利于物流企业扩展客户,获得更多经济来源。

第二,质押担保融资模式,是融资企业以其存货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当融资人不履行债务时,金融机构或食品供应链金融企业有权从质押物中优先受偿。该模式下,物流企业主要负责货物的验收、价值评估和相应的监管服务,并向金融机构出示证明文件。金融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发放贷款。融资企业可先行销售融通仓内商品,物流企业在获得收款凭证后放货,融资企业收到货款后归还贷款。具体操作方式如图9.5所示。

 

9.5 预付款类融资模式(融通仓)

①下游中小型食品企业与核心食品供应商提前签订食品买卖合同。

②中小型食品企业提出银行贷款申请,并保证在银行获得的既定仓单质押贷款专门用来向该核心食品供应商购买货物。

③核心食品供应商与商业银行签订该批食品的回购责任保障书,在中小型食品企业违约时,由核心食品供应商回购该批食品,商业银行审查通过后同意对中小型食品企业融资。

④核心食品供应商向商业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发货,并取得仓单。

⑤核心食品供应商将仓单质押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开立以中小型食品企业为出

票人,以核心供应商为收款人的承兑汇票,并交予核心食品供应商。

⑥第三方物流企业将该批食品的提货单交给商业银行。

⑦中小型食品企业将部分货款交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向中小型食品企业释放相应比例的食品提货单。。

⑧中小型食品企业通过提货单从第三方物流企业取得相应的食品货物。

⑨循环⑦~⑧,直至中小型食品企业偿还贷款。

3. 库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库存类融资(保兑仓)又称为买方信贷,是一种未来获权融资模式。采购方需支付给销售方一定的预付货款,由销售方在未来约定时间内交付货物。采购方金融机构或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预付货款,销售方承诺未来采购方账户余额不足以偿付到期债务时,由其对仓单中剩余未提取的货物进行回购,采购方作为资金需求方以该批次货物作为抵押品向金融机构或供应链金融公司申请融资。该模式下,采购方仅需支付一定比率的保证金即可取得货物,用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偿还贷款。具体操作方式如图9.6所示。

 

9.6 库存类融资模式(保兑仓)

①银行、中小型食品企业和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食品仓储监管协议》;

②中小型食品企业将食品质押物储存在商业银行关联的第三方物流公司;

③商业银行通过审核给中小型食品企业提供相应额度的贷款;

④中小型食品企业一次或分次偿还贷款并提走相应数量的食品质押物(在此过程中,中小型食品企业可以对质押物进行补充和交换);

⑤商业银行向第三方物流公司发出与归还贷款金额或补充质押物相等价值的食品;

⑥第三方物流公司将质押食品交给中小型食品企业。

3)不同模式的对比分析

1. 传统融资模式的不足

传统融资方式并不能解决中小食品企业的融资问题,主要原因如下:

只考核单一食品企业的业绩,进行发放贷款。金融机构在对食品企业制定授信标准时,只需考虑申请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等,而不考虑与其相关联食品企业的业绩,且制定的信用额度仅申请企业自身可以享用,这些资金问题严重影响了申请企业的发展状况。

担保物少,贷款用途不明确。传统的融资模式仅考虑银行与食品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未考虑二者之间的合作关系,且担保物多数为不动产等固定资产,只有信誉较好的食品企业才可以采用信用担保的形式。当发放贷款后,银行对中小型食品企业对资金的用途并未限制,这将严重影响贷款的使用效率和效果。

只评估融资企业的风险。在评估传统融资模式的风险时,只需根据融资企业的静态数据进行分析,而不考虑与其相关食品企业的风险。由于食品企业不是单一的企业,与供应链中其他食品企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从供应链整体的角度进行风险评估,能够更客观、真实的反应食品企业面临的风险。

2. 供应链融资的优势

与传统融资方式相比,供应链融资具有以下优势:

对供应链各节点食品企业采用公开授信的方式

食品供应链金融方式下,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中小型食品企业融资进行授信分析时,主要关注整个食品供应链的交易背景、核心食品企业的运营发展状况、融资企业的财务运营状况、交易质押物状况等。在制定对中小型食品企业的授信标准时,适用对象是整个供应链中的中小型食品企业,不必对各节点的每个中小型食品企业进行授信,减轻了金融机构的业务量。同时,核心食品企业自身良好的信誉,为金融机构进行贷款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放宽担保方式,有效控制资金用途

传统融资方式的担保物较为单一,而食品供应链金融的担保物范围较广,核心食品企业可以将其良好的信用水平作为担保物而获得融资。食品供应链在对中小型食品企业发放贷款时,不是仅考虑中小型食品企业自身的财务运营状况,而是结合整条食品供应链的运作状况,核心食品企业的信用实力和其发展背景可以使得中小型食品企业获得信贷支持。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能够更好的考虑中小型食品企业的融资额度而进行发放贷款,这样能有效控制融资的有效利用,减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风险。

成本较低,风险较低

传统融资模式多采用实物抵押、担保的方式,食品供应链金融采用信用担保的方式,采用信用担保方式的融资费用较低,且食品供应链金融融资产品多数都低于基准利率,这些都为食品企业采用食品供应链金融融资降低了融资成本。此外,食品供应链金融是以熟悉整个食品供应链的背景为前提,这样有利于解决信息采集成本,也能降低管理成本。供应链中核心食品企业对其联盟成员制定了严格的准入资格管理,在透明度较高的严格监管和经营模式下,中小型食品企业的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都较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总体风险也相应降低,从而降低了整个食品供应链金融融资的风险。

有利于深化银企合作关系

传统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与食品企业仅存在“一对一”的债权债务关系。食品供应链金融结合了物流、信息流、服务流和资金流,银行对食品供应链节点中所有的薄弱中小型食品企业进行发放贷款,银企之间是“一对多”的关系。食品供应链金融将更多的中小型食品企业纳入服务范围内,为其提供更多的金融衍生产品服务,与其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

9.3 食品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及其防范

9.3.1 食品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

在供应链金融的背景下,中小型食品企业的信用风险不仅仅来源于企业内部,也包括供应链上的各种不确定因素。经济环境、市场价格、政策导向、与核心企业的交易状况等等都可能会影响中小型食品企业的融资信用。一般来说供应链融资风险的来源主要分为外生风险和内生风险。

1)外生风险

外生风险主要是指供应链系统外部环境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笔者认为会影响中小型食品企业融资的外生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自然环境风险

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对自然条件有很强的依赖性,即便是在农业现代化高度发达的今天,食品的生产仍然要受到地域、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巨大影响。干旱、洪涝、台风、病毒传染等自然灾害会严重的影响农作物和畜禽的生长繁殖,食品产量和质量也随之下降,中小型食品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也必将受到严重的影响,使得企业无力偿还贷款。

2. 经济环境风险

经济环境主要是指供应链所在地域的总体经济实力和经济运行状况,中小型食品企业要想可持续地快速发展,必须有良好的经济环境基础,当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时,往往会对供应链企业的资金管理及其它经济管理活动产生巨大的影响。一般在经济繁荣期企业融资风险较低,在经济萧条期企业融资风险较高。

3. 制度环境风险

供应链金融属于近年来的新生事物,各种供应链金融产品及其组合都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新的金融产品如雨后春笋般层出不穷。国家法律法规在供应链金融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金融信贷创新产品很容易在契约设计和流程操作中出现漏洞,从而造成中小型食品企业融资风险。

4. 市场环境风险

随着现代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快速及时地顺应市场变化而做出调整是中小型食品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必备条件。市场因素可以细分为价格因素、地理差异和人口特征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价格因素。在供应链金融的融通仓模式中,只有市场价格稳定性高,才能确保质押物贬值率较低,有利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监管和评估。

2)内生风险

内部风险是指通常由系统内部环境变化所产生的风险,在供应链金融中,会影响中小型食品企业融资的内生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中小型食品企业自身财务风险

一方面中小型食品企业的财务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很多企业并没有设置专门的财会机构,财务制度也不健全,有些企业中的财会人员身兼数职,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稽核制度、账务处理程序等制度形同虚设。另外一方面,从资金的运营上看,首先,中小型食品企业的现金管理较为混乱,中小企业业主的个人现金往往与公司现金混为一谈。其次,中小型食品企业的资金不能有效利用,为了追求利润,生产投资往往缺乏计划性。

2. 食品供应链核心企业道德风险

食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在与上下游中小型食品企业的贸易交往中经常处于强势地位,在谈判过程中往往会采取对自己有利的方式,以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尤其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在交货、价格、账期等方面的交易条件要求较为严苛。通过赊购占用上游供应商大量的资金,导致供应链资金紧张,迫使供应商向银行申请融资,以维持企业的基本生产运作。一旦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满足自身生产经营,核心企业对于支付产品货款便会更加消极怠慢,使得供应链运营不稳定,带来风险。

3. 食品供应链信息不畅风险

信息化管理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特征和运行基础。食品供应链参与成员众多,而且分布的地域较广、布局分散,“北粮南运”、“南菜北输”“西果东送”、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使得食品供应链跨区域调节越来越普遍。虽然计算机网络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但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节点过多、渠道过长,容易发生信息扭曲和失真,因此,食品供应链信息不对称情况普遍存在,供应链金融服务的开展需要选择局部供应链中较为稳定和信息通畅的部分来进行。

4. 商业银行内部频发道德风险

食品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参与者较多,需要处理的信息量大,授信的方式多样、流程复杂。授信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如果相关环节在银行内部的运行出现问题,则极有可能涉及相关人员的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内部人员的道德风险油然而生,一方面它为这些人员的自利行为提供了条件,另一方面它损害了利益相关者的正常融资行为。

9.3.2 对食品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

中小型食品企业参与供应链融资,对于商业银行的业务方向和食品企业的自身发展都是未来必然的一种发展趋势,根据以上实证研究的结果,要使供应链金融服务能在食品供应链中充分发挥价值并得到快速发展,必须在实际操作中着重考察中小型食品企业的信用水平、食品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资质和质押产品的状况。

1)着重提高中小型食品企业信用水平

在供应链融资条件下,中小型食品企业自身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必不可少,虽然在信用风险的评价及评级中银行是是处于主导地位的,但首先是根据相关企业提供的资料来进行信用风险评价的,所以企业财务管理极其重要,尤其是中小型食品企业的偿债能力管理。具体来说,提升企业偿债能力要通过提升企业流动比率、速动比率,降低资产负债率来实现,因此中小型食品企业需着重做好以下几点:

1. 加强财务风险的认识和管理

①提升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通过培训和学习来加强内部财会人员的风险意识。普及供应链金额知识,并对自身企业的财务状况加以科学判断和分析,不间断的对财务人员进行引导和激励,使企业财务水平向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靠拢。

②中小型食品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尤其需要强化企业信用风险意识,实施规范化管理。财务信息的及时性和真实性直接关系到中小型食品企业的信用水平。虚假的财务信息可能取得一时的信用贷款,但可能埋下长期的支付风险隐患,最终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

③加强对财务状况的实时监督及相关失信行为的利害关系等方面的控制及管理,优化所提供财务信息的可靠性及科学性,为商业银行评定融资对象信用风险提供详实可靠的依据。

2. 注重现金流控制,加快现金流转

①中小型食品企业需合理规划现金使用,根据食品生产的季节性对现金预算进行统筹规划、调剂资金余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②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对产品存货、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管理,以缩短现金循环周期,加快现金流转。

③在资金使用方面,量入为出,切忌过度使用资金,杜绝盲目的多元化投资,注重主打产业发展,提高企业“造血”功能。建立企业风险储备金,以供企业出现危机时使用。

3. 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①响应号召,引入投资。国家在品牌创建、休闲观光产业、农业循环经济、食品精加工等方面一直积极鼓励并给予投资支持。中小型食品企业可以通过加强自身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来申请国家资金支持、引入外资和民间资本等,来改善自身资本结构,有助于降低财务风险。

②与银行保持良好的信用关系。目前,很多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陆续推出供应链金融、“芝麻贷”、“小微贷”、“生意通”等针对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这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可谓是“一场及时雨”,中小型食品企业在抓住机会的同时,一定要与银行保持良好的信用关系,信用记录是一种无形资产,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才能不断取得商业银行的授信支持。

③科学举债,合理偿债。适度合理的举债经营有利于企业充分利用财务杠杆,降低企业资本成本,提高资产利用率,以获得更好的收益。但在借债时一定要遵循适度原则,企业应当根据自身营运状况和盈利能力,制定合理的举债计划。通过合理的融资渠道筹集资金,并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科学利用借债资金,按照计划偿还借款。

2)谨慎选择食品供应链核心企业

由供应链金融“1+N”的实施模式可知,供应链核心企业也是供应链金融的核心,一般说来供应链核心企业规模越大,实力越强,偿债能力越高,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就越小。所以供应链核心企业的选择对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至关重要。

银行需建立良好的评级系统,严格筛选供应链核心企业。一般情况下,首先是由银行确定食品供应链核心企业后,才将与其有交易往来的中小型食品企业作为整体提供融资服务的对象,如果核心企业没有期望中的那样,有较大的控制力和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从而让相关贷款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则银行就得不偿失了。所以,银行必须建立良好的评级系统,对食品供应链上的龙头企业进行考核。具体说来,评级体系主要针对企业的行业地位和对供应链的控制力。主要包括对企业规模、市场占有率、核心技术掌握、盈利能力等方面的评估。当然,评价体系的建立一定程度上也会促使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供应链运营效率,降低供应链金融信用风险,更好地获得商业银行的信任。

通过订单、合同等资料严格审核中小型食品企业融资行为真实性。供应链融资行为中取得贷款须根据相关订单信息,而银行在此环节上需要倾注更多精力,相关订单的可靠性、可行性等信息都是监管的重要内容,通过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担保审核及交涉、相关融资信息、合同及经营情况的调查可以了解有关供应链融资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做到相关贷款运用的目的性,提高相关贷款真正实现相关融资主体的经营效率,满足中小型食品企业的经营需求。另外,商业银行也要防范核心企业与中小企业的串谋行为,积极与资质高的核心企业建立互利联盟,共同推进供应链融资模式的发展。

中小型食品企业与食品供应链核心企业保持良好的交易关系。中小型食品企业为了在供应链中增加竞争优势以求得更好的发展就必须加强与食品供应链中核心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以保持企业间业务协同和流程整合,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中小型食品企业与供应链核心企业之间交易年限越长、交易频率越高、交易违约率越低,供应链金融的风险就越低。食品供应链的运营稳定,企业的生产经营便会有一个良好的环境,稳定的原材料来源、充足的客户订单、通畅的物流和信息流,能够达到整个食品供应链利益的最大化。

3)根据质押产品属性选择食品供应链金融模式

由于食品的特殊性,在进行供应链融资的过程中需充分考率到质押产品的属性。一般选择易于储存、不易变质、较易变现的食品作为融资项下质押物。

根据质押产品属性,采取差异化融资模式。由供应链金融的三种实施方式可以看出,每种模式均涉及食品质押物交由第三方物流企业进行储存和监管,所以,对于粮食、大豆、花生和带包装的深加工产品等易于储存,市场价格稳定的食品均可参与应收账款、保兑仓、融通仓融资模式;对于蔬菜、肉类、水果、水产等生鲜产品,已经有第四方物流企业以及冷链物流技术参与的供应链融资产品来为中小型食品企业进行服务。根据质押产品的属性,在该供应链内部实行差异化金融服务,不同的产品提供不同的授信方式及额度,在保证整体授信额度的基础上,满足中小型食品企业的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用,降低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

加大对质押产品的管理,为未来能收回贷款提供保障。作为商业银行还款途径的存储产品管理在信用风险防范中也极为重要,食品产品质押物的数量、质量、价值及产权归属等问题都是银行亟需考虑的问题,数量减少需要增加,不易储存的食品需要进行合理管理,并由第三方物流企业经常对相关存货的价值进行评价,以保证质押物的价值准确性,此外,质押存货的产权确定也有利于银行降低相关信用风险,保障资金收回。

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冷链物流技术。食品的鲜活性和易腐性的特点,使得食品供应链金融的实施对物流的要求比较高。通过加快第三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管理以及冷链物流技术的升级,对于提高食品供应链金融效率、降低企业信用风险将会有极大的帮助。

9.4 食品供应链金融的特点及未来发展趋势

9.4.1 食品供应链金融的特点

食品供应链金融改变以往对单一融资企业授信的方式,以食品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为依托,对食品供应链上的各节点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整合食品供应链上的物流、服务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与汽车、钢铁、医药、农业等其他行业供应链融资类似,食品行业供应链融资也具有以下特征:

1. 复杂性

整个食品供应链中各交易主体的资源状况、组织结构、企业文化等存在很大差异,各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发展而导致整个供应链中存在相互冲突的目标,这些使得供应链融资方式较为复杂,增加了整个供应链协调的难度。

2. 整体性

供应链金融将整个食品供应链作为一个整体,对食品供应链中的上下游食品企业、核心企业、经销商、分销商等提供金融服务,使食品供应链中各节点企业受益,从而提高各交易主体的群集性。

3. 动态性

食品供应链上各节点企业的持续经营交易、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和相应调整的企业战略等,使得各节点企业进行不断更新,从而引起整个供应链出现动态变化,使得食品行业供应链融资呈现频繁性和动态性。

4. 风险的分散性

由于食品行业涉及范围较广,多数企业为中小企业,且地理位置分布较为分散,就形成了食品行业供应链融资呈现多参与主体、跨地区等分散性特征。

5. 风险的潜在性

食品行业存在众多的中小企业,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存在很大的信息不对称。各交易节点企业一般采用不完全契约的方式进行交易和协调相互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目标,此种方式导致食品行业供应链融资风险的可能性较大。

此外,食品企业多起源于小作坊,食品供应链中的上下游企业多为农户、批发商、零售商等中小企业,由于中小企业操作不规范和没有严格的流程制度等,存在很大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一系列潜在风险。概括起来,食品供应链金融存在以下特征:

1. 产业集中度低

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在众多食品企业中所占的比例较低。食品企业涉及肉类加工、粮食加工、乳制品、食油和制糖业等,且我国资源分布不均匀,大规模、正规化的食品产业链较少,这些造成食品产业的市场环境存在不规范竞争。众多中小食品企业由于体制不规范、运营管理不完善等,难以抵御市场风险、价格风险等,当存在产品滞销、价格下跌、原料成本提高等,存在较大的风险。鉴于此,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愿向中小食品企业发放贷款。

2. 发展势头好

当前食品企业的数量、工业增加值、规模效益、投资规模和从业人员等,均呈现增长趋势。食品企业的规模效益逐渐增大,利润总额也在逐渐上升,也促进了食品企业的发展。为促进食品企业更好的发展,充足的资金是关键。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一方面能够解决中小食品企业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扩展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促进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与食品企业的良好发展。

3. 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

农业为食品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初级产品,是食品企业的主要供应商。为食品企业提供燃料、包装材料、运输等的相关企业包括能源企业、化工企业、餐饮业和销售业等,食品企业在自身发展良好的状况下,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9.4.2 食品供应链金融未来发展趋势

食品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可有效减少食品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资金的运作效率,未来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批发商和零售商以及终端消费者都将参与到食品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活动中,使得食品供应链金融的业务规模和范围进一步扩大,食品供应链发展前景将更广阔。同时,互联网背景下的食品供应链金融,融资行为可以在前端环节实现,从而使食品供应链有可能从单一产业链扩展到整个生态圈。而且信息技术和庞大的数据积累能够扩展食品供应链金融。有了大数据、云协作等技术支撑,互联网与食品供应链的结合就能创造新的风险控制手段,使食品供应链金融能够紧跟资金流向、紧随整个生产过程和业务走向。

总的来说,供应链金融在中国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集中于部分规模较大的食品企业集团的产业链中,还有待于向更多的食品企业集团以及集团与集团之间扩展。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中国目前的食品供应链金融还只存在于生产过程中,还没有向消费领域扩展。如果进一步向消费过程扩展,把消费者的资金运用及其理财行为都纳入食品供应链金融的过程中,前景将更为广阔。

大数据、人工智能将被深度应用。供应链金融最终是要实现“物流”、“商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四流合一”。与传统金融相比,供应链金融不再单纯看中贷款企业的财务报表等静态数据,转而对企业的动态经营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将贷款风险降到最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在掌握了大量的动态客户交易信息之后,如果不能够及时、准确地对客户信息进行分类整理并分析也是无法有效地开展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的。

金融机构对贷款食品企业或贷款对象的监控,将从财务报表等静态数据,转变为动态数据的实时监控,将风险降到最低。目前已有大数据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为食品企业量身定制企业版的“体检报告”,依托丰富的真实数据来源和大数据处理技术,计算出各标准数据的区间范围,通过上下游食品企业数据的匹配,对其资信进行合理判断。此报告最大的亮点是数据实时变化,并提供了部分数据变化预测,对业务周期全程化进行监控,能够做到及时通知和给出建议,从而将金融机构风险降到最低。

模式向生态化演变。传统供应链金融主要是采用“1+N”模式,主要依据核心企业的资信情况给依附于核心企业的N个供应商提供融资,利用捆绑授信来防范风险,其实这种模式是无法防范行业风险的,核心企业一旦出了问题,整个食品供应链上的企业也就会跟着出问题。所以未来的食品供应链金融模式应是一个完整的生态圈。是一种跨企业、跨行业、跨区域的、与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广结联盟、产融结合的金融生态平台。

产品竞争转变为解决方案的竞争。从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角度看,供应链金融的本质是产品,但在金融市场,产品同质化程度高,食品供应链仅依靠产品竞争难以获得长期的竞争优势。为提高竞争力和客户黏度,未来,食品供应链金融服务商将从卖产品升级到卖解决方案,通过整合各方资源,提供一揽子的解决方案。

与电商的深度结合展望未来,传统食品企业仍是中国经济的重要支柱,电子商务本身并不能改变物流管理、资源调配和支付结算的本质,但却可以极大地提高效率。传统产业链的电子商务化是未来实现食品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和提升食品供应链整体竞争力的必然趋势。在这一过程中,产业电商和食品供应链的结合将日趋紧密,势必衍生出更多新的增值服务,产生新的行业生态,推动产业金融服务的模式逐步走向成熟。

 

 

 

本篇撰稿人:

蔡圆媛   北京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博士/讲师

张青川   北京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

毛典辉   北京工商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副教授

    北京工商大学商学院博士/讲师


来源:中国食品供应链发展报告(201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