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对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重点任务,促进农产品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全面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一、加强风险防范
——全力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充分认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守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的极端重要性,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调度和舆情监测,确保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坚持预防为主,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和技术服务,发布生产操作指南,防范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压实责任,守好底线,为保供给、保质量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风险监测。发挥部、省、市、县四级监测网络作用,加大随机抽样力度,增加产地、“三前”环节、禁用药物的抽检比例,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真实性和覆盖面。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灵活机动调整监测方式,确保监测工作快速高效。加强信息报送,逐步实现监测数据直报,部省互联互通、数据信息共享。加强监测结果会商分析和情况通报,切实增强风险预警能力。
——深化风险评估。围绕产业实际,查找重点品种风险隐患。对已知风险深入评价危害程度和产生原因,掌握风险关键控制点,制定管控技术措施。对未知风险进行全面排查,研究风险来源,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密切关注国际风险评估动态,对生物毒素、有害微生物等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
——完善应急机制。实施全天候舆情监测,对重点舆情快速反应、持续跟踪、全面研判、积极引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针对问题多发地区和重点品种,及时排查风险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加强科普宣传。建立常态化科普宣传机制,充分利用融媒体平台,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政策和生产消费知识。提升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提高消费者质量安全科学认知水平,引导放心消费。加强与主流媒体及相关辟谣机构的合作,及时识别并快速破除谣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二、强化执法监管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开展“利剑”行动,重点整治蔬菜、畜禽、禽蛋、水产品中使用禁用、停用药物及农药兽药隐性添加、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监管名录,将蔬菜、水果、畜禽和养殖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名录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发布一批典型案例。
——加强监督检查。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双随机”制度,抽查范围覆盖大中小生产经营主体,抽查内容突出禁限用药物、停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针对重点地区和产品加大频次,扩大参数,实施精准打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的重要职责,通过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等方式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
——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对农资供应和产品质量可能带来的影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会商研判和信息调度,努力保障农资市场秩序稳定、产品质量可靠。春耕生产前部署农资打假“春雷”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兽药、饲料中非法添加禁用药物、肥料有效成分不足、种子侵权假冒等严重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件,提高农民识假辩假和依法维权能力。
三、健全标准体系
——构建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加强以品种为主线的全产业链标准顶层设计。加快制修订一批对接国际的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健全优化一批提质导向的绿色标准,支持制定一批带动产业升级的优质标准,研发一批引领健康消费的营养标准,推动制定一批农村领域标准。建立健全标准制修订、绩效考核和标准化协同推进机制。制定农药残留标准1000项、兽药残留标准100项,其他农业行业标准200项。
——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开展重点领域标准比对分析。探索建立针对生产经营主体、农业技术推广和科研人员的安全用药强制性培训制度,宣贯禁限用农药、兽药品种和安全用药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开展标准进村入户活动,推动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通过部地共建,联合打造一批创标、制标、用标、达标的示范典型。稳步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介。
——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出台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的指导意见,支持200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发展,建立健全“省级统筹、县级实施、部门督导”的实施机制。突出“一标一品一产业”,加强生产基地和原生态品种繁育基地建设。围绕独特品质保持,优化生产技术规程。加强品牌建设和特色文化传承,打造一批地理标志农产品推动乡村产业振兴、脱贫攻坚的样板。
四、完善监管制度
——试行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指导各地细化试行方案,聚焦重点品种、重点主体和重点问题,在规模生产经营主体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鼓励有条件的主体开具电子合格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分级分层开展指导培训,推动生产者自我质量控制、自我开具和自我承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合格证制度的作用,压实主体责任,鼓励“菜篮子”产品随车附带合格证上市。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开证、冒用他人名义开证等行为,严防不合格农产品进入市场。组织开展合格证试行交叉互查和现场观摩活动,遴选一批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推广。
——加快质量追溯推广应用。健全完善质量追溯标准,加快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推动部、省平台互联互通。落实追溯“四挂钩”要求,率先将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树立一批追溯示范标杆企业。完善国家追溯平台功能,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模式。推动各省使用国家追溯平台报送专项整治数据和违法案件信息。
——完善质检机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质检机构能力验证、监督检查制度,扩大能力验证覆盖面,组织实施飞行检查。建立农业农村系统质检机构统计调查制度,及时掌握质检体系管理运行情况和年度变化情况,针对性加强指导和服务。继续推动基层质检机构双认证,为监督执法提供技术支撑。
——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诚信档案,加强信用管理。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文化建设,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责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
五、提高监管能力
——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十四五”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编制的总体部署,系统总结“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实施成效,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任务关键指标体系和重大战略问题研究,协调创设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改革举措。印发《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规划》。
——大力推动智慧监管。谋划建设智慧农安平台,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监管方式创新,将前端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购买、生产过程用药、上市农产品药物残留监测等数据关联匹配,实现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推动传统“人盯人”监管向线上智慧监管转变。
——深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深入开展第三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优化提升创建标准,探索建立市县长答辩制。对已获得命名的县市实施动态核查和跟踪评价,不达标的坚决撤销称号。组织实施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响亮行动”,设计视觉形象标识,在关键位置设置宣传标牌,开展中国行系列宣传活动,提高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切实增强基层监管能力。强化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建设,出台标准化建设规范,确保乡镇监管有岗、有职、有责、有人,探索网格化服务管理,开展星级评定工作。依托村两委推动建立村级宣传员、信息员队伍,加强对农民投入品采购、标准化生产、安全用药、规范开具合格证的宣传指导。支持研发便捷精准的快速检测技术、方法和设备,鼓励购买社会服务,为基层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六、切实转变作风
——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敢于担当、较真碰硬、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助力脱贫攻坚。强化党建促脱贫攻坚,动员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结对帮扶工作。支持贫困地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创建和发展,减免相关费用。依托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博览会等展销平台,加大对贫困地区绿色优质农产品的宣传推介力度。加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与国家级贫困县结对帮扶,开展部级和县级质检机构“双百”对接活动,带动提升贫困地区监管能力和水平。
——科学制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统筹运用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质量工作考核、“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考核内容,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开展延伸绩效、财务绩效等考核,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激励约束机制。
附: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十三五”规划全面完成之年,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强监管推进会议精神,做好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我部制定了《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