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7月份前兽药经营企业全部使用可追溯系统
发布时间:2014-04-28
今年,黑龙江省畜牧兽医局将在全省开展“兽药质量管理规范年”活动。该省将建立兽药经营企业退出机制。对已通过兽药GSP的企业,现达不到标准的,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并建立和完善兽药经营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建设,在7月前,全省各兽药经营企业将按要求使用兽药经营质量可追溯信息系统。
为规范养殖环节的兽药使用,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将督导养殖场做到科学、合理用药,使用兽药GUP系统记录兽药使用的相关信息,并通过软件将信息上报到兽药可追溯信息系统。今年底该省将完成省内规模养殖场(户、区)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工作。
该省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还将全面规范动物诊疗机构,督导其使用动物诊疗系统记录兽药使用的相关信息,并通过软件将信息上报到兽药可追溯信息系统。到年底未办理新动物诊疗许可证的机构将全部退出动物诊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