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考虑设食品安全“红名单” 为市民就餐“指引”方向
发布时间:2014-03-25
近日,上海市食安办公布了新一批的严重违法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及有关责任人“黑名单”,黄美玲段氏龙虾店、朱纯良张记驴肉馆因在制作的小龙虾汤料中添加罂粟壳而上榜。这也是今年上海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有了“黑名单”,能不能出一份“红名单”?对此,上海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上海已经在考虑设定食品“红名单”制度。 黄美玲自2013年4月下旬起,在本市普陀区武威路1189-20号经营“段氏龙虾”店,主要对外销售小龙虾。黄美玲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汤料中掺入明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并用该汤料烧制小龙虾销售给顾客食用。2013年11月1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黄美玲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朱纯良在本市普陀区骊山路230号经营张记驴肉馆,并从2013年7月起开始对外销售小龙虾。朱纯良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汤料中掺入明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罂粟壳,并用该汤料烧制小龙虾销售给顾客食用。2013年11月1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朱纯良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