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4-03-19
水产品安全追溯体系,是按照农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的总体要求来设置的。根据包头市渔业实际情况,经过包头市农牧业局质监科和包头市水产站共同研究,认为包头市九原区哈业胡同渔业协会在养殖规模、用药管理、生产记录及硬件设备等符合可追溯体系建设的要求,将其作为试点进行水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 3月13日,中标方对哈业胡同渔业协会可追溯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一致认为其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协会档案建设等符合要求,并就进一步完善体系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水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是着眼于水产品从鱼塘到市场的全过程,其中最关键的是把好两头,生产者要做好详实的生产档案记录,销售者要强化市场准入,要建立完善的水产品包装标识制度。因此,我们一定要抓好渔业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为消费者把好关,确保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