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将组建医疗联合体 推行药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发布时间:2014-01-15
记者从1月14日下午开幕的陕西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了解到,今年陕西将在延安、宝鸡组建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完善分级诊疗模式,并在市以上医疗单位建立药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省长娄勤俭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今年陕西省将整合服务资源,加大政府投入,选择一市10县围绕卫生管理、公共服务、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保障六个方面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在延安、宝鸡组建医疗集团和医疗联合体,完善分级诊疗模式。 去年起,国家卫生部开始在部分大中城市推行医疗联合体,通过建设医联体推动分级诊疗格局形成,同时形成倒逼机制,促进相关部门完善管理、补偿、运行、监管等配套政策。 医疗联合体,指不同层级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在纵向或者横向的资源整合,所形成的医疗组织。主要作用在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推动医生和患者流向基层。 《报告》同时指出,在完善药品“三统一”基础上,在市以上医疗单位推行并建立医疗单位药品质量可追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