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1600家药店实施电子监管绵阳消费者可追溯药品“身份”
发布时间:2013-12-24
随着终端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我市首批1600家药店开始实施药品电子监管。此举标志着全市药品零售环节正式进入国家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可实现对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全过程跟踪和监管,将极大提高全市药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监管水平,更有力地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昨(23日)上午,记者就药品电子监管实施情况进行采访时,消费者普遍认为,有了这个环节,不再担心买到假冒伪劣药品,用药也更安全更放心。
所有信息准确 买药用药放心
记者昨日在城区一家大型药店看到,很多药品外包装盒上除了条形码之外,还印有电子监管码,而这种电子监管码正是药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必须扫描的地方。正在扫描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工作人员说:“所谓电子监管,就是在每种药品包装上附上一个电子监管码,相当于药品的电子身份证,里面有药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消费者有需要,可以登陆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查询追溯药品信息,以避免药品过期和造假。”
听到工作人员的介绍,正在结账的赵春桃女士便好奇地试了试。她拿出刚买的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借过扫描枪一扫,显示屏上立即显示出药品生产厂家为:北京三九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2年4月23日,有效期至2014年3月31日,药品当前信息显示已流入绵阳某大药房连锁店。“就是对的,所有信息与药品外包装上印的一样,连我买药的药房都能显示出来,肯定假不了。”她满脸堆笑地说道。
全程信息监管 让假药无处遁形
上午11时许,记者又来到沈家坝科伦药业公司大药房,结账处、批发区都安装了药品电子监管终端,工作人员逐一扫描消费者所购药品并录入系统。“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能更加全面有效地掌握药品流通信息。在我们这儿买的药,拿到任何一个地方去电子扫描,都能详尽显示出所有信息。”负责人叶先生介绍,自药房按照规定实施电子监管以来,凡是采购的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都要逐一扫描录入,销售时要再扫描一次,必须前后信息完全一致。
该人士同时介绍,目前出厂的药品包装盒上都有监管码且一件一码,电子监管设备可读取监管码,如果是假药便读取不了。购入药品时,对药品监管码扫描并进行核注登记,销售药品时也要对药品监管码扫描并进行核销登记。非法渠道购进的药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会存在严重的隐患。在实施药品零售环节电子监管后,这个设备不仅具有强大防伪功能,可防止假药流入市场,同时还可快速有效地对问题产品实现追溯、返厂退货,最大可能地消除隐患。
3000家药店2015年底全面实施电子监管
据市食药监局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规定,到2015年底,我市3000余家药店将全部实现药品品种全过程电子监管。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店,必须使用终端设备和扫描设备,读取依附在药品包装上的监管码,必须遵守见码就扫的原则,扫描包装上的监管码并上传监管码流向数据。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客户端软件,实现对监管码的识别、数据处理,实现药品流通过程的核注、核销,用技术手段规范药品进货、验收、储存、调配等环节的日常管理,遏制非法购进、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