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食品安全问题连环爆 塑化剂判决勿让民众失望
发布时间:2013-12-10
还记得2011年台湾食品曝出的塑化剂事件吗?涉案的台湾昱伸公司因将塑化剂非法加入起云剂中,卖出100多吨给下游的食品生产厂商,使多家厂商遭受严重影响。其中,台湾统一食品公司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昱伸公司求偿8.9亿元新台币。2013年12月4日上午,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昱伸公司应向统一公司赔偿新台币1.3亿元,昱伸公司负责人赖俊杰、简玲媛夫妇则分别被判处15年、1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但这一判决却引发了台湾民众的不满。因为同样在塑化剂事件中,台湾“消基会”(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曾替561位消费者向台湾37家食品企业提出25亿元新台币团体诉讼求偿金,但2013年10月17日新北地方法院仅判赔120万元新台币,其中悦氏饮料公司只需要赔偿民众9元新台币。 两相比较,落差实在太大,也难怪再度引发台湾民众对司法的不满,纷纷批评“台湾司法是为财团服务的”、“大厂商与黑心原料厂商是一丘之貉”。台湾《联合报》则批评说:“在台湾不管是消费者吃毒或是被骗,似乎只要消费者没死,贩售黑心商品的无良厂商最后几乎都没事。而这次的塑化剂案,只是再次印证,司法对于黑心业者果然是重重举起、轻轻放下。” 众所周知,消费者是食品安全问题的最终受害者。为保护总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台湾有关消费者保护的法律体系是比较完善的:在立法层面,它制定有专门的“消费者保护法”,确立了“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厂家凡属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依法可处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在诉讼层面,建立了多种保护消费者的诉讼制度,如小额诉讼制度、团体诉讼制度、民事公诉制度等。 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虽然制定了严密的法律体系,但还需要严格的执行,才能落到实处。塑化剂事件以后,台湾行政执法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许多食品安全问题被陆续揭发,如毒淀粉、黑心油等一件件涉及民生的重大案件接连被查处。但是,仅仅查处或曝光黑心厂商显然不足以维护食品安全,只有对这些黑心厂商依法进行严惩,对受害者进行充分赔偿,才能重塑台湾食品的安全形象,重拾消费者对台湾食品的信心。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打击不法厂商、捍卫消费者权益,台湾法院曾被民众寄予厚望。但是,如果说10月17日新北地方法院的判决是重挫消费者信任的第一记重拳,那么12月4日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的判决,就像打翻了消费者心中的五味杂瓶一样令人“难受”。 客观地说,法院在作出判决时需要依据证据,因此仅凭判赔数额的多少,很难评判10月17日的判决和12月4日的判决孰是孰非。但是,民众心中有杆秤!台湾法院应深思如果审判更透明、论证更充分、判决更公正,那么民众心中的落差是否不至于如此之大,也不至于接连引发民众之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