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制定《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追溯追踪系统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11-21
11月19日,中国台湾“卫生福利部”发布部授食字第 1021351000号令,制定《食品及其相关产品追溯追踪系统管理办法》,并自发布日施行。该办法所称食品及相关产品,指本法第三条第一项第一款至第六款之食品、特殊营养食品、食品添加物、食品器具、食品容器或包装及食品用洗洁剂。该办法所称之追溯追踪系统,指食品业者于食品及其相关产品供应过程之各个环节,经由标记得以追溯产品供应来源或追踪产品流向,建立其信息及管理之措施。食品业者从事食品及其相关产品制造、加工、调配业务时建立之追溯追踪系统,其管理项目至少包含下列各项:一、产品信息:产品名称。主副原料。食品添加物。包装容器。储运条件。制造厂商。国内负责厂商。净重、容量、数量或度量等。有效日期或制造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