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餐馆造假捅破食品安全窗户纸
发布时间:2013-11-18
日本食材是否货真价实,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
近日,日本全国餐馆接连发现食品不恰当标识的问题。创业于1831年的百年老店“高岛屋”11月5日宣布,其下属的5家百货店和1家商业设施使用了与菜单标识不一样的食品原材料,合计达62个品种,自2004年4月以来,销售数目达到约18.2万份。
而高岛屋的问题,只是个开始。
造假行为集中曝光
高岛屋对自己百货店内的餐馆进行调查后,确认6家店铺内的餐馆和熟菜卖点有10处不恰当的标识。包括用“白虾”代替对虾和周氏新对虾,标注为“牛排”的肉使用了加工肉。此外,标注“手工榨汁的果汁”使用的是盒装的果汁,标注“利用鸟取县产螃蟹”制作的炸蟹肉棒其实用的是阿拉斯加产的螃蟹。
关于伪装的原因,高岛屋指出:“这是由于将中型虾统称为对虾的惯例,同时负责人缺乏标明加工肉的知识,此外在更换食品材料的过程中,负责人之间联系不足。”
此次虚假标识行为将其他著名老店也牵涉进来,呈现全国蔓延的态势。例如,高岛屋从2010年~2012年,销售过578份什锦年菜,将“草虾”标识为“对虾”。2012年,大丸松坂屋百货店的爱知和福冈店也销售了19份这种什锦年菜。
东急酒店集团也宣布,下属的20家酒店的餐馆和宴会场的虾和牛排使用了与菜单不一致的原材料。日本百货店协会11月5日要求加盟的85家公司和242家店铺开展内部调查并采取适当措施。
紧接着,11月6日三越伊势丹控股公司宣布,在该集团的百货店等14处餐馆,使用了与菜单不一样的材料。札幌三越公司、浦和伊势丹公司等8家百货公司和一家相关公司的餐馆中有虚假标识。例如有的蛋糕使用的栗子标注为“欧洲产”,其实产自中国。
11月8日,日本全国各地的百货店和酒店又接连发现虚假标识食品原材料的问题。东京穹顶酒店从2000年开业时,就将从外面采购的面包标注为“自家制作的面包”。
皇家花园饭店集团宣布,其下属4家酒店的餐馆和宴会设施将加工肉标为“牛里脊肉”,将冷冻的乌贼标注为“刚捕捞的乌贼”。而JR东日本公司的子公司日本酒店公司经营的餐馆,将注入牛脂的肉作为牛里脊肉出售。
日本西点业百年老铺不二家宣布,其下属的63家餐馆的牛排等5种菜品中使用了加工肉,但是没有在菜单中明确标注。
游离在法律监管之外
前农林水产省官员“、食品安全安心财团”理事中村启一指出“:如果不是经营者等指示采取的有组织伪装,警察也不好采取行动。”关于食品造假的法律中,《日本农林规格法》没有将餐馆菜单和超市厨房烹饪熟菜的标识等作为限制对象,而《不正当竞争防止法》则必须要证明是有意制作与实际不符的标识。而店家会推脱说“没留神”,所以也很难使用该法。目前,不仅没有对饭馆造假进行判决的案例,也几乎没有揭发餐馆造假的例子。
而《赠品表示法》被认为更易用于取缔虚假标识问题,因为该法禁止商家的行为让人产生商品比实际更加优良的误解。但其基准非常暧昧。例如此次曝光酒店用冷冻果汁冒充“水果汁”,但消费者厅认为:“水果汁不见得是当场榨的果汁。”过去10年中,更没出现因违反该法而受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央大学教授奥村丈二指出“:立案关键是证明其是恶意。”也就是造假者要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意图和认识到这是反社会行为。久留米大学教授朝见行宏指出:“只有能够切实立案的事件才会受到处罚,这导致错误标识行为有了蔓延的土壤。”
此外,日常监管体质也是大课题。消费者厅没有对餐馆检查。症结在于检查对象庞大,也没有基层组织。只有在有人提供信息或自动申报时,政府才会调查。不过律师石川直基指出:“如果随机开展突击调查,应该有效果。”
日本政府11月11日召集相关省厅举行紧急会议,协商对策。石川直基指出:“只有制定餐馆菜单的明确标准,并且日常监督体制切实发挥作用,才能使菜单标识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