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兽药可追溯体系建设启动
发布时间:2013-10-28
近日,黑龙江省启动了兽药可追溯体系建设。今后,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养殖场使用兽药的名称、时间、期限等详细情况都将实现可追溯。 记者从省畜牧兽医局了解到,该局整合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兽药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等资源,通过数据交换及共享,构建兽药可追溯体系。 兽药可追溯体系包括信息上报和监管平台两部分。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和动物诊疗机构将通过电脑终端记录兽药各环节信息,系统会自动将这些信息上报到监管平台。省、市、县三级兽医主管部门可以通过监管平台查看兽药使用情况,同时,各级兽医主管部门也可通过监管平台将相关文件第一时间下发。 目前,建设兽药可追溯体系的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今年年底将完成兽药经营企业规范,正式启用兽药监管平台。2014年底前完成兽药生产企业、动物诊疗机构和规模养殖场(户)的规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