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捂盖子”行为需严厉问责
发布时间:2013-10-10
涉案金额高达6000余万元的地沟油流入市场,这一案情让人震惊。
10月9日,制造这起地沟油大案的其中一名被告人被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该案的一审已经完结,但是案件背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仍值得反思。
回顾这一案件,之所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一方面在于其涉案金额大,但最为重要的,则是地沟油大肆流入市场背后的监管问题。
侦查机关提供的案情显示,此案被告人从2011年1月起开始制售地沟油,其间并未被查处。直至2012年3月,浙江省金华市公安局在办理另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时,连云港市东海县公安局发现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的王成奎、李树圣等人有生产、销售地沟油的重大嫌疑,遂于2012年3月23日立案侦查,后将犯罪嫌疑人王成奎、李树圣等人抓获归案。至此,这起特大制售新型地沟油案浮出水面。
另一方面,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时,被告人李树圣供述,该公司生产加工的所有产品均经过有关部门检验,检验结果全部达标。对于这一细节,法院查明,被告人所称的检验达标,指的是送检样品达标。
从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和“送检达标”这两个细节可以发现,这起地沟油大案的发生,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缺失存在一定关系。尽管办案机关在调查时发现,涉案公司在不断躲避相关部门的监管,但这一点仍难消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质疑。
此前,《法制日报》视点新闻部曾就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社会调查,有83.85%的受访者认为,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原因在于“食品安全监管不力,执法力度不足”。至于食品监管领域所存在的问题,有50.91%的受访者认为“被动执法”现象普遍,甚至有“懒政”和不作为的现象;36.74%的人认为个别地方监管与创收挂钩,造成执法腐败。
公众的观点与近年来查办的案情相契合。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数据,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最高检在开展的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中,查处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311件465人。而今年仅1月至4月,就已经查处139件191人,呈现大幅增长。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渎职案件检察处负责人曾介绍,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原料来源、生产加工、运输消费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可能存在监管渎职行为。从查处情况来看,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问题尤为突出。一些监管人员对辖区内存在的食品行业“潜规则”不闻不问,或者长期坐视不管,或者在监管活动中走过场。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说,目前食品安全领域的一大问题在于执行机制建立不起来,在个别地方,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
如何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渎职行为和地方保护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除了运用法律手段惩治渎职行为外,还需要地方政府切实转变观念,把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绩考核权重,建立一票否决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评价、考核、奖励、惩戒机制,“因为地方政府有足够力量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线索,做好事前预防”。
刘俊海告诉《法制日报》记者,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将食品安全监管与政绩考核挂钩,但出现了一种怪相,即有些地方政府部门为了不被一票否决,故意“捂盖子”,制造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假象。
食品安全监管已经越来越引起重视,要真正解决监管缺位、渎职问题,“最重要的是要对 捂盖子 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刘俊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