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四商贩产销“毒豆芽” 因危害食品安全获刑
发布时间:2013-09-18
用激素使豆芽无根无须,用速长剂催快速生长,用漂白粉促光鲜亮丽……这些最普通不过的豆芽菜卖相十足,但竟是经过化学原料催化而成。9月16日,宝丰县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被提起公诉的史英兰等4名被告人依法判决,其中被告人史英兰、刘见海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孙伟、李勤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被告人史英兰、刘见海、孙伟、李勤学均系宝丰县长期从事生产销售豆芽的商贩。为使生产的豆芽无根无须,卖相美观,提高豆芽产量,自2011年9月份开始,四人在各自生产豆芽的过程中,均不同程度添加了非食品原料添加剂,销售到该县城区多个超市、农贸市场、米线店以及零售给群众。经鉴定,四人所生产的豆芽中均含有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添加剂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
据悉,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来,该院办理的首批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