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局和教育部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
发布时间:2013-09-05
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开学季到来,为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该局和教育部日前对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等十余个省(区、市)开展了学校食品安全督查。
此次督查主要检查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落实、违法违规的查处和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置情况,以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工作实施情况、地方政府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制定及实施情况等。检查对象包括教育部直属高校、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民办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食堂。
食药监局指出,从督查情况来看,部分学校食堂还存在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措施不完善,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等问题。他们已要求学校食堂负责人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并要求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继续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学校食堂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复查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