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首曝食品安全黑名单 大饱口福餐厅上榜
发布时间:2013-09-03
在深圳、香港、北京和珠海等地有多家分店的知名自助餐厅“大饱口福”,进入了深圳公布的首批“食品安全黑名单”(下称“黑名单”)。 “大家也看到,这次‘黑名单’上有些企业是很有影响力的,但是我们不管背景、不论规模,只要企业符合八种违规情形之一,就要列入‘黑名单’。”新快报 记者昨日获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日在官方网站、微博和微信平台同步发布首批“黑名单”,17家企业、31名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公示一年且永久有 记录可查,其中包括知名餐厅“大饱口福”,该局副局长陈建民表示,深圳食品安全黑名单中公布企业数量在全国看是较多的,说明深圳对不良食品企业实行刚性处 理,从严惩戒违规企业。 上榜企业将被重点监督 根据《深圳市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企业出现“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等八种情形(附后)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黑名单”通过深圳信用网“曝光台”栏目、新闻媒体、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微博及微信同步对外公布。 此外,上榜企业还将被重点监督检查,对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的还将实施禁业限制,如因违法生产吊销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进入食品行 业;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在撤销许可的同时,其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在深圳信用网曝光5年 第一批“黑名单”公示内容非常详细,包括了违法经营者名称、生产地址、负责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违法行为、处罚情 况、公布期限及违规情形。违规企业将视情况不同在曝光台中公布1-3年,同时在深圳信用网上曝光5年,曝光结束后还将转入后台长期记录,任何经营者都可以 随时进行查询。行政机关在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示范推荐等管理活动中都将考虑这一信用信息。 首批名单中共有25条违法信息,涉及17家企业(个体户)、31名负责人或经营者。其中,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7条;伪造食品产 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有6条;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诊断报告,确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负有法律责任 的有9条。 知名餐厅因中毒而上榜 新快报记者发现,不少知名企业登上了第一批“黑名单”,其中包括深圳市大口福餐饮有限公司,其经营的餐饮店正是知名自助餐厅“大饱口福”,店内人均消 费超过150元,2012年4月7日,其深圳南山海岸城分店发生副溶血性弧菌中毒而被罚款22000元,从而登上“黑名单”。该公司起源于香港,在香港、 深圳、珠海和北京等地有多家分店。 此外,深圳市东海渔港餐饮有限公司位于深圳龙岗区4000多平方米的东海渔港分店也属深圳知名餐厅,此次也因2012年4月29日、5月1日发生两宗沙门氏菌食物中毒而上榜。 企业出现下列情形要入“黑名单” 1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伪造食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3伪造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 4伪造或者虚假标注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 5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的 6因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 7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诊断报告,确认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且负有法律责任的 8其他违背诚信经营义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