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将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发布时间:2013-08-15
8月14日,南昌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南昌建设的实施方案》。根据方案规定,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在南昌办事将享受到各种优惠和激励措施,反之则受到惩戒和从业限制。
依托现有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南昌市将建立从田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形成覆盖肉制品、乳制品、蔬菜、粮食、食用油等5大类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管理制度。依法落实食品行业“禁业”制度,将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作为许可的必审条件,严控失信人员入行。
对不履行环评手续、环保行政决定和违反“告知承诺”的企业,与建设、规划土地、工商、财政等11个部门实施联动惩戒;对环境信用不良的企业,在信贷、上市环保核查、评奖评优、政府采购、相关手续办理等方面予以制约;对环境信用良好的企业,建立优先安排使用排污费专项资金、政府采购招投标加分等激励机制。同时,南昌市将规范美容美发、健身、培训等行业消费预付卡的申请、使用、退出等行为。加大对企业商标侵权、虚假宣传、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消费欺诈行为。
此外,南昌市将建立公务员岗位信用档案,公务员管理部门要明确公务员职业信用信息的记录范围、类别和标准等。制定《南昌市公务员行为规范》,建立健全公务员信用信息记录、管理与使用制度,通过岗位承诺践诺,规范约束公务员行政行为,相关部门要将信用培训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目标考核。
今年,南昌市将完成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全省试点工作,启动食品药品行业和环境保护领域、中介服务领域、民生服务领域的信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建立“黑名单”认定、修复和披露制度,将法人失信行为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个人信用状况相关联。
据了解,南昌市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南昌市统筹依法披露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对企业和重点人群实行按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在行业准入、招标投标、评优评先、税收减免、财政性资金扶持等活动中,对于信用良好、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和个人,采取具体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对于信用不佳、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和个人,采取可操作的惩戒措施和从业限制条件。从今年开始,在政府采购、政府性项目工程建设、土地招拍挂以及安排政府性资金扶持和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时,有关部门必须要求有关市场主体提供南昌市信用办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评级报告。同时,南昌市市政府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政府审批、监管、优惠政策兑现等环节制度性地查询企业信用情况,率先使用信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