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助力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3-07-10
质检总局今后开展国家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将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
近日,质检总局印发《国家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国家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的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示范工程稳步推进并取得实效。并提出示范工程建设实施要严格遵循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勤俭节约、提高效率、降低能耗、保障安全的原则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据了解,该示范工程共分二期建设完成,分别是以乳制品、白酒、大米、面粉、食用油、进口葡萄酒以及化肥为产品范围的一期工程,以电梯和气瓶为产品范围的二期工程。为此,质检总局成立“国家重点食品(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示范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并指导解决示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定示范工程建设重要工作部署,督促和检查示范工程建设的进展和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各省则成立示范工程建设小组,研究落实示范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部署,督促和检查本省示范工程建设的进展。
据悉,按照一期工程建设时间进度安排,2013年12月底前,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申请项目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