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发布
发布时间:2013-07-08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新标准强调了对原料、加工、产品贮存和运输等食品生产全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要求,为食品生产企业从事食品生产设置了最低门槛。新标准将于201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相较于旧标准(GB14881-19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新标准着重强调生产的过程控制,并制定了控制生物、化学、物理污染的主要措施。同时,新标准还增加了对原料采购、验收、运输和贮存的相关要求,添加了对产品追溯与召回的具体要求等。例如,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以及“混有异物、掺杂使假”的食品等。 目前,我国生产经营规范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通用规范、产品专项规范和控制导则三大部分。新标准属于通用规范,针对的是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专家介绍,我国的食品安全管理长期以来存在着重许可、轻监管,重检验、轻过程的问题。重新修订细化针对生产过程的通用规范,是为了约束企业提高生产环节管理,引导食品安全管理方式进步,从根本上推动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