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名酒需查看《酒类流通随附单》
发布时间:2013-07-05
6月中旬,贵州破获特大名酒假酒案件。因生产的假冒名酒都是用真瓶灌装,仿真度很高,消费者真假难辨,同时造假窝点十分隐蔽,执法部门打假难度很大。 同时,在酒店、专卖店销售环节,假冒名酒仿真度很高,消费者很难鉴别真伪,因此销售环节假名酒大多能蒙混过关。 针对这种现状,2006年,我国出台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规定供货方在批发酒类商品时应填制《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流通随附单》附随于酒类流通的全过程,单随货走,单货相符,以实现酒类商品自出厂到销售终端全过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但是记者走访多家酒店和专卖店,发现名酒大多没有《酒类流通随附单》。《酒类流通随附单》作为正规酒类的“身份证”,要一货一单,单随货走,货单相符。在防止假冒伪劣名酒流入市场的同时,可方便经销商、消费者辨别真伪。 目前大部分消费者不知道酒类商品有《酒类流通随附单》,酒店和专卖店也不会向消费者出示,市场上也没有商家因为不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受到处罚。 作为消费者,应当主动索取《酒类流通随附单》,防止假冒酒流入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