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鸽、鹌鹑被列入活禽交易品种范围
发布时间:2013-06-29
最新制订的《上海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昨天介绍了《活禽市场交易规范》地方标准的修订情况。根据规定,除鸡以外,包括肉鸽、鹌鹑也被列入交易品种的范围内。
沈伟民介绍,本次修订工作包括范围扩大、内容细化等:交易品种的范围从“活鸡”扩大为“活禽”,包括鸡、肉鸽、鹌鹑;细化了活禽批发市场、零售交易点的建筑和设施等具体要求,明确了批发市场、交易点休市的频率,如活禽批发市场应每周休市一天,零售交易点应每两周休市一天,休市时间应在场内提前公示。
同时,还增加了活禽批发市场、零售交易点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的建立和使用的要求,增加了批发市场经营人员配置要求,如批发市场经营管理者应对场内经营者进行实名注册备案,并办理活禽流通安全信息追溯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