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亦民:加大处罚力度 保障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3-06-28
上海市政协常委、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金亦民反映: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几年,食品安全成为全民关注的“重灾区”,各类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几乎涉及食品行业的各个方面,连国人一向信任的国外食品亦未能幸免,步步紧逼的食品安全事件不断挑战着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承受底线。
下面针对食品安全工作,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体会,谈几点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
在我们不断完善监管体系的同时,我不禁想提请各位关注的是我们的食品从业企业的自律行为和公民的道德素养,《食品安全法》中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人们的行为除了自律应还有他律来规范,由于各种原因,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立法不够严厉,制约了我们的处罚力度。违法成本低造成人们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即使违法也只是隔靴招痒的罚款而已,往往以罚代管、以罚代刑,造成了“罚款养人”的局面出现。
在这方面,新加坡的“从严治国”经验值得借鉴,新加坡实行重罚策略,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使国民在“重罚”中逐渐养成自律的习惯,从而使整个国家的道德和遵纪守法素养位列世界最前列。
目前,我国已通过刑法修正案,进一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但其涵盖范围和力度仍不足以震慑违法者;同时对于一些尚未上升到追究刑责的违法案件,我们的处罚手段和力度也非常有限。作为执法者,我们很希望从立法层面入手,细化完善现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大违法者惩处力度,双管齐下,将倾家荡产、人财两空的风险化成利剑悬于违法者头顶,使食品经营者像珍惜自己生命一样维护食品的安全性,唯有如此,‘罚’才能起到‘罚’的作用。
二、信息资源共享,构建便捷的网络平台
目前的市场监管体制,在市食安办的综合管理和协调下,确保了上海市食品状况总体在安全、可控的范围内,但也存在不少的管理间隙,这其中由一个主要的原因是缺乏一个通畅的、全面的信息共享交互平台。
目前,官方主办的涉及食品安全的网站主要是“国家食品安全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和各地的“食品安全网”(地方食品安全委员会主办),各网站因受部门和地方的局限,信息涵盖不够全面,容易造成各自为政的局面出现。
建议可以由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建立一个从上到下的覆盖全国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既可以作为食品安全综合管理和信息交互沟通的平台,同时也可作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消费者互动的食品安全信息共享的官方正式渠道。
该平台的建立一是要做到信息的全面、准确、完整,具权威性。除政策法规宣传和监管信息等内容外,还应包括:食品风险预警,企业和个人的违法案件通报、处罚信息,诚信体系建设等,可由各级食品委员会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本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监管信息并发布。二是要做到信息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不仅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作为该平台的会员单位,可实时查询违法企业和个人的信息,为本部门的执法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同时只要是具备公民资格的个人也可通过一定方式进行网上查询和投诉举报,切实做到全民参与保障食品健康安全。
三、与时俱进,不断完善监管模式
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电子商务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趋势。目前,中国网购的用户规模已超过2亿人,据统计在电子商务总交易额中,跨境贸易占三成以上。谈到跨境电子商务的风险,通常很少有人会想到其中存在的可能涉及人类健康、环境安全的风险。这一风险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初期,由于其交易量小、使用范围多为自用等因素并未真正引起重视,直至今日,网上跨境交易已经远远超过了自用的范畴,变成了一种新的贸易方式。同样是贸易,在2012年我局在对空港口岸以普通贸易方式进口的食品检验检疫查验中共发现有391批次不合格,涉及金额达408.74万美元,由此不难看出,跨境电子商务在目前监管模式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存在的风险。
应该说,面对跨境电子商务这一猛发展的新兴行业,我们已经意识到了在口岸监管上的缺失。在可预见的未来,跨境电子贸易将会全面开放,其中存在的风险要求我们要高瞻远瞩,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研究,摸索出一条真正适合国情的口岸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