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介入保障食品安全
发布时间:2013-06-16
针对近期媒体频繁曝光的“假羊肉、死生猪”等食品安全事件,菏泽经济开发区检察院主动发挥检察职能,严打食品卫生领域内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院联合区公安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局等监管部门,对区内鲜活肉类及相关制品开展了一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于制售危害人身安全食品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纠正处罚,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立足检察职能,严厉打击涉食犯罪。该院一方面对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优先审查办理,从严批捕,从快起诉;另一方面对在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执法人员贿赂、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立案查处,尚不构成犯罪的,向所在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限期进行整改,充分净化食品领域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