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人大常委会检查食品安全时指出 让“有贼心”者“无贼胆”
发布时间:2013-05-28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重庆市江津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近日听取和审议了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和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江津区于今年4月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亲自带领执法检查组成员深入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农贸市场、非法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展开实地检查和暗访。其间接到关于生产地沟油、销售假酒和死猪等举报5起。目前,检查组已全部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江津区部分创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得到了执法检查组的肯定。其率先在全重庆市建立食品安全劝导员制度,建立委托执法制度,将部分餐饮环节和生产环节监管职能委托给镇街政府承担,建立行业监管与区域监管相结合的模式,并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等重要指标纳入各镇街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检查组建议,必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打击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有贼心”者“无贼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