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羊肉毒生姜等食品安全事件引发公众焦虑
发布时间:2013-05-13
近年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公众比较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2013年的大部制改革,从某种意义上就是为了理顺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构建更为便捷、有效的监管体系。近期的假羊肉毒生姜等事件的曝光,引发舆论围观风潮,是新机构不能回避的一道考题。
□事件回放:
5月3日,公安部公布,江苏江阴犯罪嫌疑人卫某等,以狐狸、水貂等未经检验检疫的动物肉制品制售假羊肉,并销往江苏、上海等地。2013年2月,在公安部统一协调下,江苏无锡公安机关出动200余名警力,在无锡、上海两地统一行动,打掉一特大制售假羊肉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3名,捣毁黑窝点50余处,现场查扣制假原料、成品半成品10余吨。
知名火锅连锁品牌“小肥羊”卷入其中,一些火锅店老板以每斤八九元购进的山寨牛羊肉卷,分成至少两盘,再以每盘20多元卖出,一斤至少要赚近30元。对于造假羊肉,一些厂家甚至“假上加假”,在加工肉卷时注水。专家表示,此举可能会造成人体的钙流失,特别对于一些老年人、青少年、孕妇,潜在的危害风险是很大的。
5月4日,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在山东潍坊地区,有人置国家法律与人民健康于不顾,明目张胆滥用剧毒农药种植生姜。当地农民自己根本不吃使用过这种剧毒农药的姜。同时,因为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出口的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有毒生姜专供内地销售。据悉,“毒生姜”洗洗也没用,少量长期吃是否致病尚无定论。该事件曝光后,当地政府对农药销售和使用情况展开调查,各地也对农贸市场紧急排查。杭州、南京等地先后检测出毒生姜。
5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不仅首次细化了食品犯罪认定法则,而且要求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从严量刑;不仅进一步加大了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而且增强了司法实践的可操作性。该司法解释自当日起施行。
5月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表示,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完善食品药品质量标准和安全准入制度。
由北京语言大学汉语国际教育技术研发中心开发的现代汉语历时检索系统检索结果显示,自20世纪90年代,“食品安全”一词开始被媒体多次使用,特别是新世纪以来,该词的使用情况迅速上升。2011年,该词被使用达1,389次,创历年新高。
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分析中心对2012年食品安全领域舆情分析的结果也表明,食品安全已成为近年来不容忽视的舆情热点之一。2012年国内食品安全事件,不仅包括上游养殖或种植环节安全隐患传导至下端的,如重金属、抗生素、激素和其他有害物质残留于植物、禽、畜、水产品体内,还包括企业生产管理不严致使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企业为追逐利润篡改生产日期继续进行销售的以及转基因食品事件。
本周以来,随着假羊肉、毒生姜等事件的曝光,食品安全话题再度发酵,成为网民关注度较高的话题之一。据百度指数监测数据显示,近一个月以来,食品安全用户关注度和媒体关注度持续处于高位。而随着假羊肉、毒生姜事件的曝光,食品安全的用户关注度和媒体关注度呈现上升趋势,证明了两者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
从具体报道来看,截至5月7日15时,《新京报》5月3日题为“老鼠肉加明胶冒充羊肉出售”的报道,在凤凰、新浪、搜狐的点击合计超过19万人次,评论26,000多条。
□网民观点倾向:
网民对有害食品愤怒异常,要求严惩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网民“天涯海角”认为,不枪毙这些败类天理不容,对不起被毒害的每一个人民群众。违反人道、毁灭人类是罪不可恕的!网民“我要回火星了”表示,犯罪成本太低,像食品安全这种情况,犯罪起点15年不准减刑,看他们还敢不?网民“donwong”说,对这些毒害全体中国人民的“下毒者”,必须严惩!
网民认为,监管部门难辞其咎,亟待建立科学合理的问责制度。网民“华晟商贸”质问,为什么记者可以发现?而该发现这些问题的职能部门却不能“发现”?即然职能部门“发现”不了问题,还留这个部门干什么?网民“逸之”表示,连个真假肉都鉴定不出来,要质检部门干吗?网民“手机用户”表示,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家电安全等,由政府哪个部门负责?应该有个问责制度,各个部门之间的权力应予明确。不应只是收费,出了事各部门之间就互相推诿、扯皮!这个现状到了改革的时候了,这要触及一群人的利益,但历史的车轮终究不会停下。
网民感慨社会道德滑坡,呼吁在全民中加强道德教育和道德建设。网民“天朝路大”说,唯利是图,缺乏道德的社会是可怕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结果就是自取灭亡!网民“月光李哥”说,为了我们国家的未来,应尽快在全民中开展道德教育,鼓励民众有宗教信仰。如果人们在利益面前没有道德行为底线,没有心理自责和耻辱感,这样的事情单靠严刑峻法显然是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的。
该事件引发了网民对山东形象的争论,多起不道德事件让孔孟之乡蒙羞。网民“10楼恐龙”说,都说山东是孔孟故里,山东人大家都认为实在、朴实。可现在礼义廉耻却一点没有了,前脚毒姜,后脚假羊肉。虽说个别人不能代表一个集体,但也开始让我们提防其它山东农产品是否有这种令人恐惧的事情。网民“清平之末”甚至说,山东人都是伪君子,表面礼义廉耻,背后干着伤尽天理的勾当。该系列言论,遭到山东籍网民反击。
□媒体观点摘要:
青岛日报:重罚食品安全犯罪更需着眼最低刑
从法律惩戒的作用来看,最高刑更多的是起到罪行弥补作用,恰恰是最低刑能够起到较好的预防作用。所以,重罚食品安全犯罪,不仅需要更严厉的最高刑,而且更需要更严厉的最低刑。重罚食品安全犯罪,应该借鉴治理“酒驾”的经验。一是增加食品安全相关罪名和罪状,解决入罪门槛过高的问题。二是进一步明确犯罪定罪、量刑的条件和标准,而不是“X年以下”有期徒刑;都要惩罚性赔偿和行政性罚款罚得倾家荡产、难以翻身,而不是模糊地“处以罚金”。通过着眼最低刑,让食品安全成为一道不能也不敢逾越的红线。(郭文婧)
中华工商时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折射监管失职与缺位
媒体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作用及“辉煌战果”,反衬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失职和缺位。如果监管不到位,再完善的法律也无济于事。维护国人的食品安全,立法方面当然要跟上,完善立法是首要任务;此外,必须有对食品生产进行全流程的严格监管,不留空白和死角。每一起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之后,都应追查监管者的责任。唯其如此,形势才有可能发生根本的转变。(苏群)
新华每日电讯:保食品安全还需改进社会治理
实际上,法律所保障的,是一个社会的基本底线。如果等到动用刑律的地步,严重后果可能已经形成。要改变食品安全领域的“互害”局面,还要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解决食品行业存在的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问题,同业之间的良性竞争和互相监督,同样必不可少。因而,保食品安全,还需改进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和媒体等社会力量的作用。(丁永勋)
萧山日报:比“毒姜”更可怕的是麻木
一言以蔽之,所有的恶果都是姑息养奸出来的。我们固然要给监管部门以压力,但我们更当把改变的希望留给自己。我们若以更开放和积极的姿态去履行公民记者的职责,共同发声,必然也有强烈的回声。退一步说,一块地实施两套生产标准,本身就说明了农户不是种不出好姜,而是利欲蒙蔽了双眼,监管部门也不是完全无能为力,而是出于对既得利益的保护。有时候,我们与其嘴上一味埋怨,还不如实实在在地去做些什么,做,也许就能改变什么。(赵邱峰)
人民网:“道德血液”也是食品安全的防护堤
商家无良,秩序失范。在这两起公共事件(毒生姜和假羊肉)中,有个细节值得注意:潍坊的“神农丹姜”生产者,并不是不能生产合格的、安全的生姜;而卖羊肉的业主,自然也不是连老鼠与羊都区分不出来。内外有别的标准、坑蒙拐骗的勾当,监管自然难逃其咎,制度也有阙如的嫌疑,但同样值得反思的,是从业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国家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上的决心很笃定。与此同时,我们仍须看到,构建并重塑食品生产领域的“道德血液”,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邓海建)
□新华网“舆情在线”点评:
人命关天。食品安全关乎人的生命,也是一个社会的最底线所在。近年来,频发的食品安全问题让公众担忧,甚至上升到发展模式的层面。在这次毒生姜、假羊肉新一轮舆论风暴中,就有网民建议,“把经改先停停,把政改先停停,认认真真关注一下内地食品安全问题。民生比航天更重要,民生比GDP更重要,既然执政为民,请让人民感受到吧”。
每每遇到食品安全事件,职能部门的责任总是舆论诉求的对象之一。网民期待有关部门更有作为,更严格地执法。发展阶段论掩盖不了问题的严重性,特别是在自媒体时代更无法掩饰万千网民惊慌般的焦虑。有关部门只有变压力为动力,与网民的期待赛跑,履薄冰、争朝夕,方是化解食品安全事件焦虑的正道。
毒生姜事件的双重标准,也暴露了监管的问题。标准的导向很明确,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产品。食品安全事件中不乏利益冲动,但要确保食品安全,对于监管者和被监管者,都不是“能不能做”的问题,而是“做不做”的问题。监管者需要作为的是,向国外学习先进经验,加强监管力度,保证同样的姜农和土地能够生产出同样的安全产品。被监管者也要面临道德与利益的抉择,劣质产品除了祸害自己的同胞,难道不会殃及自己在外的亲友?更不用说,人人造假、人人受害的局面了。其中道理,不难明白。
毒生姜、假羊肉事件,追根溯源至齐鲁大地,孔孟之乡的礼仪之邦形象,无形中受到了损害。单从经济发展本身来看,毒生姜、假羊肉等不法事件或许为当地的GDP作出了贡献,但对无形资产的损伤,最终还会殃及GDP。对于网民有关“地方保护主义”的质疑,当地政府自当正视、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以实际行动呵护软资产,并使之与硬资产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