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宣判16起涉食品安全案件 鸭肉冒充羊肉被判1年
发布时间:2013-05-07
据《劳动报》报道,掺假羊肉案牵动市民的心。记者昨天获悉,2012年,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6件,罪名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中,刘某因用鸭肉冒充羊肉,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记者了解到,刘某自2006年离开浙江老家来到上海打工。她听人介绍说生产假冒伪劣羊肉串比较赚钱,就打起如意算盘。因为鸭肉成本相对低得多,可以从中赚取差价。于是她在青浦区华新镇某厂房内雇了10余名老乡进行食品加工。她把从苏州工业园区冷冻品批发市场批发来的鸭肉先冷藏,再解冻清洗切成块,并按比例在切块鸭肉中放入盐、味精、香料、白糖和羊油肉等原料进行搅拌,用竹签穿好后再进行速冻。就这样,仿制羊肉串就出炉了。刘某以“来百串”牌羊肉串对外销售,当被客户问及有无相关证照时,她以正在办理来搪塞。经举报,刘某被警方抓获,当场扣押价值1.9万余元的仿制羊肉串770包。后经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鉴定,羊肉串中检出鸭源性成分。根据销售清单证实,自2011年7月起至2011年10月期间,被告人刘某假羊肉串的销售金额达11.84万元。青浦区法院去年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6万元。
鸭肉里面加料,同样犯法。虹口法院近日判处了一起烤鸭案,张某在生产烤鸭时非法掺入罂粟壳等非食品原料,以提高烤鸭口味。虹口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据了解,上海去年宣判了16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案件类型有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生产、销售问题豆芽案,销售含有毒、有害成分的减肥保健食品案,生产、销售假冒“蒙牛”精炼火锅油案,生产、销售添加罂粟壳的烤鸭汤料案,生产、销售添加过量甜蜜素的豆浆案,生产、销售以鸭肉冒充的羊肉串案,上述案件被告人均被依法予以定罪处罚。经查,这些案件中,超过90%为共同犯罪案件,有的甚至形成“产、供、销”犯罪链条,隐蔽性强、查处难度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