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国内首个“放心奶”地方标准 全程追溯生产
发布时间:2013-04-28
15日,天津市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国内首次推出的“放心奶”推荐性地方标准,包括《示范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乳制品销售管理规范》和《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三项地方标准,覆盖了乳品生产过程中原料、生产、销售全过程。这三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已于今年2月15日实施。
加强奶源管理
《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主旨是指导和推动“示范奶牛牧场”建设。标准规定了示范奶牛场的建设与布局、投入品管理、牛群管理、繁殖管理、生鲜乳质量安全控制、人员管理、疫病防控、环境控制、生产记录9方面内容。
奶牛养殖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直接关系生鲜乳质量安全及市场竞争力,也关系消费者食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是奶牛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提高奶牛养殖效益的有效手段。目前,本市奶牛养殖小区模式比例偏高,先进设施设备实施难度大、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还不高,产品质量和环境影响还有待改善,针对这些现状,在总结示范奶牛场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了《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规范》。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标准适用于规模化奶牛场,对奶牛养殖小区也具有指导意义。目前,本市已经有9个奶牛养殖小区改造成规模化奶牛场。下一步,市农委将分阶段、分批次逐步推广示范奶牛场生产管理技术规范。
生产过程全程追溯
在乳制品生产加工环节,《示范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企业环境、布局和设施、设备和仪器、人员要求、法律法规和执行标准要求、制度建设、管理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质量安全承诺和接受监督要求、原材料的质量控制、成品检验和质量保证要求、追溯系统、召回和应急事件处理、售后服务、记录和文件管理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示范乳制品企业生产管理规范》明确,乳制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特别规定要建立电子信息追溯系统,要求企业利用具备追溯查询功能的电子信息记录系统,将原材料验收、原材料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指标、出厂检验、不合格产品管理、产品出厂销售等环节信息及时录入,从而能够复现企业生产、产品检验过程等信息,实现从奶源、采购、生产、出厂、运输到销售终端的全程有效监管。该地方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区域内乳制品生产企业,覆盖产品为液体乳、乳粉(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组织生产企业宣贯、培训,对乳制品生产企业保持生产条件复审,并通过追溯、演练、实践操作大比武等活动,敦促乳制品生产企业符合生产管理规范。
示范店推动放心奶工程
针对当前在乳制品销售中存在的质量管理不规范,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销售过期产品、储存及销售条件不适宜,销售产品无法追溯,售后服务不完善等问题,《乳制品销售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以“放心奶”工程建设要求为出发点,明确规定了乳制品经营者经营资格、乳制品的流转(包括运输工具、装载设备、运输过程中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输过程中乳制品的保鲜和冷藏)、乳制品的进货查验、乳制品的存储、销售、从业人员工作流程是否规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乳制品处置、应急预案和乳制品进货(检验)项目记录等内容。该标准主要适用于销售乳制品的各类超市,其他销售乳制品的经营者也可参照执行。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销售环节的查验、专项整治,并加大乳制品抽样和监督检测,今年将抽查液态奶、普通乳粉、婴幼儿配方乳品570个批次。此外,还将通过在流通环节开展“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建设推动天津市“放心奶”工程。目前,天津市首批21家“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上个月已经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