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协发布假日食品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13-04-28
为保障节日食品安全,4月27日,省消协向餐饮单位和广大市民发出食品安全警示。 省消协提示,餐饮单位应控制进货渠道,做好索证验货;不经营违禁食品;防止生熟交叉,控制温度与时间;做好留样,妥善处理纠纷。 广大消费者应注意选择安全卫生的饭店,就餐时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要注意将存在食品卫生问题的饭菜保持原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证据,如已造成健康问题,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向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报告,避免拖延而导致食物中毒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