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制带来新畅想
发布时间:2013-04-02
源头、生产、流通监管、风险评估、标准制定 全程做实食品安全监管“三位一体”构架 日前,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门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白底黑字牌匾正式挂出。这意味着这一新组建的正部级食药监管政府部门正式对外亮相。挂牌的同时,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也同步进行了更名,改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食药总局”),英文简称由“SFDA”变成“CFDA”,就连原先的官方微博“中国药监”也改成了“中国食药监”。新的国家食药总局、新的大部制将会为食品产业带来哪些变化,成为业内关注的热门话题。 职能整合 全责发力 虽然国家食药总局的“三定”工作还未完成,但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实际上对于整个食品产业的监管做出了说明,方案包含了三层意思:一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等。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相应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和检验检测机构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是农业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将商务部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农业部。三是新组建的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同时,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不难看出其中的变化。此次机构改革前,食品安全监管是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和卫生部(现为国家卫生和计生委)牵头,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药监局等部门分段监管的格局。现在食品安全监管形成了由管源头的农业部门、管生产流通和终端的食药监部门、负责风险评估与标准制定的卫生部门三家组成的新架构,趋向于一体化的监管体制。可以说,此次的大部制改革,国家确立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与执行分立的格局,明确由国家卫计委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制定和公布,新组建的国家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总局,负责除种植、屠宰环节以外的食品安全从生产线到餐桌的整链条监管。 这次国务院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职能整合,与国际惯例又接近了一大步,起码打掉了过去“分段监管”链条上很大的空隙。一位食药监系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前食药监部门涉及食品的只是对于餐饮和保健食品的监管,而对于食品的生产流通环节没有监管职能。今后食药监部门可以全责发力,实施更加有效的监管。当然,职能的增加,也意味着责任的重大。今后食品在生产、流通、餐饮环节出了安全问题,不应当再出现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情况。 法规修订 标准刷新 记者了解到,此次国家食药总局的组建,不是将质监、工商的相关部门和人员简单地加进来,而是要本着对食品产业链进行全程有效监管的原则进行部门整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峰曾指出,理顺部门职责关系,一种办法,通过机构整合的办法,由外部的交叉变成内部的合作;再一种办法,就要通过“三定”进一步理清,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和要求,把现行的职责交叉问题逐项列出来,再给它理清。而大量的事情就要靠各个部门在运行当中通过合作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预见,国家食药总局将面临着不小的挑战。 业界普通认为,国家食药总局除了组建机构、定职定责外,要尽快对《食品安全法》进行配套修改。修改方案虽然由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由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完成,但工作的起始点在于国家食药总局。精准地表述食品监管的职能,为有效监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食品安全立法修法将成为国家食药总局这个新机构组建以后最重要的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