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建猪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发布时间:2012-12-16
为确保猪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市民吃上“放心肉”,新余市建立猪肉食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以解决猪肉及产品流通来源追溯难和去向查证难等问题。自12月1日起,市商务、工商、农业、药监、质监等5部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专项整治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猪肉及产品质量可追溯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源头控生产、加工控质量、批发控流向、零售控准入”的原则,此次行动将针对养殖收购运、屠宰、市场销售、餐饮生产与加工4个环节开展专项整治。据了解,在养殖收购运环节,整治组将重点查处养殖场(户)生猪养殖生猪未佩戴耳标、出栏不向当地农业部门申报、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不建立销售台账信息等行为;查处屠宰企业及代宰批发户不建立登记和收购贩运信息台账,收购无《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生猪等行为;在屠宰环节,重点检查屠宰企业对生猪来源、进厂登记、检疫检验、抽验结果、猪肉及产品销售去向、无害化处理等情况,查处无台账记录,不出具“两证两章”和无票据等行为;同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在市场销售环节,重点严厉打击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猪肉肉品经营户未取得“两证两章”的生猪产品行为,重点查处猪肉肉品经营者不开具票据和不建立健全购销台账的行为。在餐饮和生产加工环节,重点查处学校食堂、集体伙食单位、>酒店、餐饮和猪肉加工企业或经营者无“两证两章”的销售猪肉产品行为,不按规定索证索票行为,查处经营者不按规定建立台账的行为。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各监管部门充分利用各种渠道,以多种形式向相关单位与商户开展宣传。12月8日后,整治小组将对养殖、屠宰、销售、餐饮、加工等各环节开展集中检查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