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三年内将建成高原夏菜流通追溯体系
发布时间:2012-11-08
记者从榆中县政府获悉,榆中县将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开展高原夏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通过这一工作,消费者可凭小票的追溯码,通过网络、电话、手机和查询机等多种方式,依次查找到蔬菜的零售商、批发商、蔬菜来源地等信息。“这是谁种的菜?谁批发的菜?”蔬菜一旦发生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平台,在第一时间锁定源头、追踪流向,依法处置,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据悉,兰州市2011年被国家商务部确定为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为配合兰州市做好试点工作,榆中县将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2012年在兰州大青山农副产品物流中心和榆中顺源、瑞泰、亨通、京兰等10个高原夏菜产地批发市场(蔬菜恒温保鲜库)流通节点进行追溯管理体系建设。2013年根据追溯管理平台和流通节点子系统运行情况对追溯管理体系完善、提升;2014年结合运行情况扩大覆盖面,在县内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团体采购单位建设蔬菜流通追溯体系。 高原夏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主要是综合运用物联网现代信息技术,在兰州市辖区内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以及部分标准化菜市场和团体采购单位建设追溯系统,实行市场准入,所有蔬菜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使用IC卡,溯源秤交易并上传交易信息,打印交易小票,凭票追溯。蔬菜流通追溯流程从批发环节开始,蔬菜进入批发市场首先对蔬菜产地来源和检测信息进行登记,批发、零售环节通过IC卡、溯源秤交易,打印交易小票。消费者可凭小票的追溯码,通过网络、电话、手机和查询机等多种方式,依次查找到蔬菜的零售商、批发商、蔬菜来源地等信息;肉菜食品安全问题发生时,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市级管理平台,在第一时间锁定源头、追踪流向,依法处置,实现“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目标。 高原夏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将分为工作部署、组织实施试运行、评估验收、建设完善5个阶段。力争2014年在县内主要蔬菜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团体采购单位建设蔬菜流通追溯体系,提高全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