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
发布时间:2012-10-27
福建省晋江市罗山工商所把食品安全监管列入总体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把食品安全监管关口,督促落实监管责任,使得辖区的食品安全把关更加扎实有效。前不久,罗山工商所被福建省工商局授予“2010年-2011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近日,记者采访了罗山工商所所长许伟文。 批发食品信息100%备案 许伟文告诉记者,罗山工商所辖区是晋江市食品生产经营重点基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529户,其中食品批发经营户31户,食品零售经营户498户。该所首先树立责任意识,与各片长签订责任状,将监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位;每季度组织对各片区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巡查到位、有错必究、有案必查。 其次,该所对辖区食品经营户进行“一户一档”管理,工商所设立专门的食品经营户档案室,做到每一户食品经营户都有专门档案,档案内容涉及证照登记信息、经营户联络员情况、食品安全量化巡查表、验照审批表、信用等级评定表等。工商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重点做好信用分类监管整理工作,对评级较低的食品经营户,提醒辖区片长及时加强巡查,做到动态管理;各片长严格按照福建省工商局信用分类监管的相关规定,对辖区食品经营户的信用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规定做好监管工作。 在建档的基础上,该所重点打造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管住流通环节上游批发市场。对于食品批发经营户,该所除要求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外,还重点指导其建立规范的食品电子进销管理软件,实行进销台账电子化管理。同时,要求食品批发经营户严格做好食品备案上传工作,将所批发的食品信息和三证情况通过互联网上传备案至福建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网,要求各片长每月持移动终端实地到食品批发经营户检查备案上传工作,确保批发的食品信息100%录入电子软件、100%上传备案。最关键的是,要求食品零售经营户进货时要向食品批发经营户索要规范格式的电子销售单据,单据上必须有食品的条形码、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销)厂家等信息,并以此建立进货台账。辖区片长每月到食品零售经营户查验进货台账,比对现场经销的食品情况,查看是否索取规范的电子单据,并盖章验讫,对于不合格单据,追根溯源,倒查出批发该食品的经营户,再通知该经营户所在片区的片长现场核查电子销售台账,查看记录是否完整。 推行“三员”工作制度 2010年,罗山工商所率先在辖区推行“三员”工作制度,即:以片长为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村(社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为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食品经营户指定一名熟悉食品安全工作的专兼职人员为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三员”依托晋江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采集平台和该所食品安全QQ群开展工作。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通过食品药品信息采集移动终端设备开展对辖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的日常协助巡查,通过终端设备将协助巡查采集的食品经营户经营情况上传晋江市食品药品信息采集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指导员在平台查阅采集信息,对有轻微违法情节的食品经营者,及时通过食品安全QQ群告知该经营户的食品安全监管联络员,要求食品经营者开展自查自纠,加强经营自律行为;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调查了解,对情况反映属实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立案调查。目前,罗山工商所协管员协助巡查采集食品安全信息累计200家次600余条,规范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50余次,下架不规范标识食品30余种。 与“三员”制度相配套的是食品抽检制度。近年来,罗山工商所加大抽检频次,目前已达到对所有食品批发经营户每月至少抽检一次,对50%以上的食品零售经营户每年至少抽检一次以上。据统计,今年该所已开展食品快速检测320批次,协调专业机构抽检80批次,发现并查处销售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4起,罚没1.2万元。 建QQ群与经营户互动 2010年1月,罗山工商所组建了“罗山工商食品安全QQ群”,由各食品经营户的食品安全联络员、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工商所各片长加入。该群实行实名制,由所长任群主,各片长担任管理员,每天登陆该QQ群,在线处理相关事务。通过该QQ群,工商所实现了5大功能:一是宣传教育,通过该群上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二是上传登记文书,方便经营户查看和下载打印;三是适时发布食品信息、食品安全消费警示、不合格商品名单等,通报食品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四是开展在线指导,耐心解答经营户的问疑;五是通过该群及时收集、了解食品经营户对工商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共同探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截至目前,罗山工商所通过该QQ群累计公示、发布共享信息65条次,交流和回答各类与食品有关的咨询500多个,开展在线指导100多件次,查办违法案件42起,案值10多万元。 除了沟通互动,还得有示范鼓励。罗山工商所每年确立了5户食品批发经营户和10户食品零售经营户为先进典型,分别报经上级批准授予食品安全示范店称号,利用座谈会、广播、墙报等方式予以宣传表扬,充分发挥模范示范作用。每季度组织经营户到这15户经营户学习取经,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