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类商品将强制贴“身份证” 商品信息一览无余
发布时间:2012-10-16
商品条码是商品的身份证。记者近日从荆州市质监局获悉,目前荆州已有530家企业、5000种以上商品贴上了条码。12月1日起,还将有一批商品贴上条码。届时,商品条码的使用将具有强制性。
最近出台的《湖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食品、日用化学品、药品、纺织服装、玩具、家用电器、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等12大类商品必须贴条码。该办法从12月1日起实行。
记者走访荆州城区部分超市、商场发现,大部分商品已贴上条码。
那么,该办法出台意义何在?
荆州市标准信息研究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并没有强制要求生产厂家给商品贴条码。大部分厂家为了方便与销售方的结算,会主动贴条码。现在,只有汽车零部件及配件等少数商品未大范围使用条码。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用仪器扫描条码,可获得生产地、生产厂家、产品名称等信息,不仅可以提高流通效率,还为建立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创造了条件。该体系建立后,消费者通过网络查询或装有特制软件的智能手机扫描,就能了解到商品的整个生产、流通环节。目前,“小荆州皇蜜”西甜瓜和川店香樟鸡的相关体系正在建设中。
据介绍,为了杜绝盗用、共用条码和条码无法扫描等情况,办法要求承担印刷条码业务的印刷厂持证上岗。此外,产品生产者在办法实施一年内,须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并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条码,否则处3000元以下罚款;使用假冒、伪造的商品条码和已经注销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将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目前,荆州市质监局正在对全市生产企业进行摸底排查,将对他们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