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呼吁推动药品管理信息化 解决药品追溯困难
发布时间:2012-10-15
条形码作为一项成熟的商品标识技术,现已被普遍运用于各行各业,然而令人感到意外的是,涉及病患安全的药品行业,却还没有完全纳入信息化管理的范畴。市政协委员、农工党市委专职副主委金如颖呼吁,尽快实现药品包装条形码标准化,推动药品信息化管理。
金如颖在调研中发现,目前医院使用的药品,外包装上没能做到100%使用条形码,即使已经使用条形码的药品,各生产厂家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医院在使用过程中更未将其与正在大力推广建设的信息化工程联网。在这样的状况下,问题药品的追溯相当困难,人工发错药或是发放了过期药也难以及时被发现与纠正。
金如颖认为,近年来我国药品安全事故频发,形势颇为严重。从2006年的“欣弗”、“鱼腥草”事件,到2008年的“刺五加”事件、“茵栀黄”事件,再到2009年的“糖脂宁”事件、”双黄连“事件的发生,都不断触动公众神经。她建议在供应体系的全过程使用条形码建立药品全程追溯系统,可以提供药品供应链中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可靠联系,确保到达药房货架乃至消费者手中的药品来源清晰,并可追溯到最上游的原材料供应商。“条形码可以回答我们‘药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以及药品的有效期等一系列重要信息。”
据了解,欧美发达国家早已对医院用药品使用条形码作出相关规定,以减少医疗事故,改善药品生产监控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以美国为例,美国FDA(食品和药品管理局)于2004年2月制订政策,要求药品制造商在药品上使用条形码标签,标签内含有美国药品编码,可以用来鉴别药品的真伪,以防止出现药品事故和错误用药事件。
反观国内,“从厂家到分销商、零售商乃至医院,都对条形码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不仅存在药品条形码缺失的状况,即使印制了条形码,编码的大小规格、印刷位置也是‘各说各话’,没有统一的规范。”金如颖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当尽快制定统一的、适合医药行业应用的条形码标准或规范。对制药企业生产的药品,无论是用于药店还是用于医院,都必须在外包装上采用统一的条形码。条形码上应当包含国家药品编号,生产厂家编号,使用期限和药品批号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