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园创建要“考”质量追溯
发布时间:2012-10-15
在北京市的永辉超市门店,辣椒、黄瓜等部分蔬菜产品包装上贴着一个印有农产品编码的标签。登录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网,只要输入标签上的编码,就会弹出网页,显示该蔬菜的产品信息、企业信息和田间操作记录。记者输入了一盒辣椒上的编码111011112226000128,网页上显示出该辣椒的田间操作信息:“生产企业:北京泰华芦村种植专业合作社。施肥记录:2012年6月10日,施用生物肥,100公斤/亩。病虫害防治:2012年4月17日,施用苦参碱。”
与北京泰华芦村种植专业合作社一样,截至目前,已有近70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用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且上传了数据,这标志着我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取得了积极进展。
为进一步推进我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2006年以来,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开展了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初步建立起一套适合我国种植业产品特点、可在全国大面积推广应用的质量可追溯制度,实现了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责任可界定的预期目标。
根据种植业产品的生产主体和生产环节多、产品上市季节性强、农户记载档案困难等实际情况,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分别以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为基础追溯单元,建立不同的IC卡生产记录管理系统,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一套既便于生产者掌握实施又易于消费者查询的生产者编码和追溯标识,初步形成了适合不同种植规模和组织化程度的质量追溯模式。
在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过程中,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了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特别是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启动以来,该中心结合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建立生产者责任、生产基地环境管理、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管理、产品检测、基地准出等六项配套制度,要求试点企业和合作社严把质量关,将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每个责任人,做到制度张贴上墙、生产过程有记录、产品出厂(场)有查验,形成种植业产品全程质量追溯管理的长效机制。
在制度建设的同时,农业部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中心积极搭建全国统一的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监管平台,先后建立了“全国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和“农业部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网”。据悉,该平台是集信息采集、网络监管、基地县管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企业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服务系统,分为企业版和监管服务版,试点单位通过平台填报各类生产过程信息,即可实现生产档案记录电子化、信息宣传网络化;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平台监控生产过程,可有效地开展指导和监管,较好地实现了部、省、县三级管理。
目前,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试点示范效果显著。据试点企业反映,通过开展种植业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试点,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减少了农药、化肥的使用量,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了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高;同时,通过加贴追溯标识,树立了品牌,赢得了消费者信任,实现了产品优质优价,经济效益明显增加。
“标准园考核,建立可追溯制度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上推进种植业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专业合作社质量保证体系,推进良好农业规范和标准化生产,并率先在由“园”到“区”拓展的标准园建立、实施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安全。